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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滁州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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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出臺通知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並規定於11月1日起執行。昨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獲悉,此次調整後,滁城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各縣(市)為1150元。與此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有上調,滁城為13元/小時,各縣(市)為12元/小時。

2015年滁州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五險一金

滁城調至1250,各縣(市)調至1150

據瞭解,之前,滁城最低工資標準為930元,各縣(市)為860元。本月起,滁城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為1250元,各縣(市)調為1150元。與此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有上調,滁城為13元/小時,各縣(市)為12元/小時。

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13年,經過兩年的發展,參考到經濟的發展水平、物價等因素,所以我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上調,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

該工作人員解讀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不是加班費的執行標準,不少市民誤解了此項標準。“這個標準主要就是針對一些‘小時工’,他們是按小時計算薪酬。正常用人單位裡的職工,加班費如何計算,仍按勞動法所規定的標準執行。”

記者獲悉,國家人社部公佈的《最低工資規定》中規定,下列情況不應計入最低工資範圍:因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其中,關於最低工資標準中包不包括“五險一金”,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那滁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究竟包不包括呢?

對此,該工作人員坦言,以前,最低工資標準中包不包括“五險一金”並不確定,往往是視實際情況而定。這次調整後,可以明確,最低工資其實是指應發工資,保險等個人繳付部分都包括在內。“所以說,最低工資標準裡包括著‘五險一金’。每月扣除這部分費用後,實際到手的工資約在千元左右。”

低收入者和領失業金人員待遇提高

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的工作人員說,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直接影響到兩類人:一類是大學生特崗人員,另一類是一些公益性崗位的工作人員,主要包括政府幫助就業的一些“4050”下崗失業人員。“當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更主要的是影響了滁州市的低收入人群。雖說,現在大多數市民的工資都高於這個標準,但是,低收入者仍然佔有一定的比例,設定了最低標準,就是給用人單位定了一條‘紅線’,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違反這個規定。”

從市勞動監察支隊瞭解到,如果某個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起初是責令企業改正並支付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改正,勞動監察部門將強制企業支付差額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一定的賠償金。勞動者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報案。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失業保險金跟著“水漲船高”。人社局失業保險科相關負責人說,失業保險金計發比例統一按照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5%執行,所有說,這次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對於領失業保險金的人員來說是個好訊息。按現行標準,失業保險金將由604.5元/月提高到812.5元/月,全市4000多人將因此獲益。

該負責人透露,滁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預計於下月進行調整。“近期,失業保險金計發比例可能會變更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75%,如果確定,失業保險金將進一步上調至937.5元/月。”

市民熱議: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太低?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訊息,在微信朋友圈裡引發了不小的“騷動”,轉發量較大,大家轉發時的評語不乏“喜大普奔”,“好訊息,你離買房更近一步了!”等讚美的言辭。可看過訊息後,不少市民表示,“被騙了”,根本和自己關係不大。“我每個月工資3000多元,最低工資標準僅是1250元。”市民戴先生說,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太低了?

市民袁女士對於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給予了讚許,她認為,調整了就是一種進步,一些大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僅為2000元左右。“滁州市不可能一下子就達到很高的水平。”

記者昨日也從市人力資源市場瞭解到,在11月14日的招聘會上,共有1011個崗位供求職者選擇。市場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參會的招聘企業給出的待遇基本都在2000元以上,這是主流。但是不可否認,一些工作的待遇仍然不高。“例如保安這份工作的工資一般在1000元左右,行政文員的工資大約為1200元左右。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這類技術含量相對較低的工作工資必然會提高。”

勞動關係科的工作人員說,最低工資標準肯定會呈一個逐步上漲的態勢,調整的週期一般為兩年。設定最低工資標準,對用人單位是一種約束,對勞動者是一種保護,這個標準需要根據實際來制定。短期內設定了過高的標準,對用人單位來說是一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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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省政府決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請認真貫徹執行。此次調整過後,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先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個檔次,調整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四個檔次,合肥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第一檔次的1520元/月,16元/小時,領跑全省。

有網友表示,聽說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520元,合肥市某企業員工王軍問道:“我每月基本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到手只有1200多元,最低工資上調我的工資會漲嗎?最低工資是指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包不包括五險一金? ”

對於王軍的疑問,記者查閱了人社部公佈的《最低工資規定》後得知,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規定,下列情況不應計入最低工資範圍:因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際上,對於五險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資內,是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從各地公佈的情況來看,除北京、上海明確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外,其他省份均將三險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資內,我省也不例外。 “我省執行的最低工資其實是指應發工資,保險等個人繳付部分都包括在內。 ”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副處長宮為厚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