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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單位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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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西單位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廣西單位公租房申請條件

廣西南寧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鎮非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的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準(現執行標準為13平方米);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實物配租或者貨幣補貼:

1、常住戶口登記在本市都市計畫區城鎮範圍內,並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現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人均年收入執行標準是16608元);

3、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4、無自有汽車,無商業、倉儲、辦公等用房。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三十五週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以家庭為單位

一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主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係的其他家庭成員,需要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主申請人的申請經受理機構受理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予受理;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係的其他家庭成員,已經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予受理,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和與其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的監護人作為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沒有上述監護人的,可以由其他監護人代為申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經受理的;

3、按照有關規定被限制申請資格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租房要比一般的房子價格要便宜很多,而且申請公租房還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得到,公租房是國家專門來做扶貧的,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幫助沒有房子的人來解決困難,所以,申請公租房對於一般的人來說是特別嚴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