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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租房如何申請對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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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廣州公租房如何申請對應學校,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廣州公租房如何申請對應學校

廣州公租房如何申請對應學校

1、各高校組織符合條件的在大學城校區工作的本單位教職工,填寫《廣州市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各高校負責按申請條件對申請職工進行資格稽核,將符合資格的教職工名單和租住需求彙總後,填寫《廣州市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彙總表》、《廣州市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員明細表》,加蓋公章後,連同相關申請資料提交至大學城佳苑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意向申請登記。

拓展內容:

一、租賃期限

各高校簽訂的整體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5年。期滿後仍需租賃的,最多可以續租1次,總租賃期最長不超過10年。

二、租賃要求

各高校整體租賃後應根據以下要求向符合條件的大學城校區教職工分租:

1、各高校根據獲配租房源情況及教職工需求情況制訂具體分配管理方案(優先分配給教師),分配管理方案在本單位公示不少於10日。

2、各高校根據分配管理方案開展名單公示等具體配租工作。

3、各高校與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大學城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在房屋交付各高校後6個月內將分配結果通過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資訊系統上報備存。如高校未及時報存分配結果,城投住房租賃公司將按整體租賃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如高校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住房6個月及以上的,住房保障部門將根據《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相關規定取消單位承租資格,收回房屋,自資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該單位的住房保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