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房概念的提出,現實意義在於幫助“夾心層”解決住房難,其更廣泛的意義,則在於國家保障體系同時面向“非低收入群體”著力的理念轉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烏市公租房辦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職工後、農業轉移人口、青年醫生和青年教師等人員;凡是人均月收入標準在3085元以下以及人均住房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都可申請公租房。
烏魯木齊市公租房申請材料包括:
1、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口簿
3、身份證
4、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7、家庭資產情況證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並將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轉租、出借的;
(三)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6個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計3個月以上的;
(六)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從事違法活動的;
(七)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