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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買賣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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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汽車買賣合同(彙編15篇)

汽車買賣合同1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3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江西省消費者協會、江西省汽車流通行業協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國家對汽車銷售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製定,主要適用於消費者購買汽車時與經銷商約定之用,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在簽約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本省汽車經銷商在制定汽車買賣合同(協議)等格式條款時可參考本示範文字。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自願原則,本合同相關條款中留有空白行,供合同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中未被修改的合同條款視為雙方協議的內容。

4.本合同中可選擇或填寫內容的條款,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或不同意。

5.本示範文字中所涉及價款、違約金等計價如無特指,均按人民幣結算。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銷售人員: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對汽車銷售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與價款

(以上標的價款不含為汽車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汽車交接時,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上牌、保險及抵押等有償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

第二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種方式付款,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定金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車款總額的20%以內):____元。定金可作車款,汽車交付時將餘額:____元(大寫:_________)付清。

2.一次性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計:____元(大寫:__________)。

3.消費貸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__% ,計:____元,(大寫:__________);餘款計:____元,(大寫:__________),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過雙方確認或乙方選擇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乙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與金融機構辦妥消費貸款事宜 (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且餘額未按時支付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由甲方幫助貸款的除外。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____或行業標準____,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表明的標準;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商品,並且在上牌照時,可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環保等部門的檢測的汽車。

2.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3.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的汽車在交付乙方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四條 交付時間、地點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2.提車方式:乙方到店自提□,甲方送車上門□,其他□。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60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汽車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汽車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維修網點資訊。

(4)汽車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汽車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對所購汽車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對乙方提出的整車或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異議,甲方負責處理、調換。對整車或內飾、隨車物件及使用功能等存在隱蔽瑕疵的甲方負有保證質量責任。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應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 (見附件),即為該汽車正式交付。

第五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在售後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等問題,按國家制定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甲方應全面盡到合同約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乙方所購汽車如屬生產廠商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商的承諾辦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一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或交付汽車)的,經雙方協商可延期,自協商延期截止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或交付汽車)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或交付汽車)超過1個月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交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違約方收取定金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或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或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元(大寫:_______)。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經過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追究生產者的相關責任。

4.甲方如不履行廠家維修保養手冊所承諾的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為維修汽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5.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___元(大寫: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違約金不足

6.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元(大寫:_________)。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汽車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有國家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_________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或該產品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提出質量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 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蓋章):____ 乙方(蓋章):____

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4

買方:

賣方: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___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宣告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5

賣方(甲)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買方(乙)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排量為品牌型號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以人民幣的價格賣(轉讓)給乙方。

二、付款及車輛過戶: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車輛轉讓金人民萬元(大寫元人民幣)。

(1)購車款支付方式:乙方將車款人民幣萬元。

(2)銀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購車款後,銀行按揭款由甲方還完後,由甲方應密切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車輛狀況,交付地點,及將付方式:

(1)車輛狀況:甲方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無其他債務糾紛(外觀附照片)。

(2)車輛交付地點:

(3)甲方應於車輛交付同時,將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證,保險等一切證件和手續交付給乙方。

(4)車輛交付時間:

四、乙方收到甲方車輛及車輛相關證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車款,均需向對方出具收條。

五、本次車輛交易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車輛交付前的交通違章及責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交通違章及責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1、車輛簽訂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合同簽訂之後的由乙方承擔。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汽車買賣合同6

售車方(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行駛證登記人: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之前,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雙方約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六)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七)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見證人簽字:______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7

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拓印貼上)

底盤號碼:____________(拓印貼上)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將該車全部所有權交付甲方,不得設定抵押,質押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第九條執行。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單位或姓名:

單位或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車牌號:

發動機號:

底盤號:

登記日期:

車身顏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 整

三、 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戶由 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戶費用

由 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需在購買前向乙方說明車輛有無使用問題或任何汽車機器問題,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汽車質量:該車於 年 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 年 月.該車強制保險繳至 年 月 日,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

八、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9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地址:

汽車買賣合同10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xx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相關的合同範本·樓房買賣合同·軟體買賣合同·二手車輛買賣合同·車位車庫買賣合同·鋼材買賣合同·木材買賣合同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汽車買賣合同11

賣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後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XXXXXXX法律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汽車買賣合同12

甲方(賣車方):__身份證號:__

現住址:__

乙方(買車方):__身份證號:__

現住址:__

甲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牌號為: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顏色車。________牌機動車以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價格賣給乙方。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有檔案),來源正確,無交通事故及經濟(產權、債務、低債)等糾紛,甲方保證此車能夠正常過戶。

3、該車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一切事由甲方負責,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的一切事由乙方負責。

4、此協議在乙方對車和車況認可後雙方簽字後,協議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5、其它備註:

甲方簽字:__聯絡電話:__

乙方簽字:__聯絡電話:__

甲方收車款萬仟佰拾元整

收款人簽字:__

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14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專案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15

出賣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於本人所有的“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為陝a___,發動機號為1611d110___,車輛識別代號為lzgcr2r66bx054___。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為“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為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於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餘35000元由乙方為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為王某某。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後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並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為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