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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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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是指農村集體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依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資源所享有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確立承包經營權的目的是用法律形式承認農村承包經營戶是一種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

承包合同經營協議

  承包合同經營協議(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巖,其地理位置為:東面是電視臺巖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巖直上,一直到巖,在滴水巖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為貳拾年,即從一九九0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納(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納時間,訂於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後,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後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後,可委託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叄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20)貳拾年滿後,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滿後,不得進行毀滅性的砍伐和其他行為。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要進行集體建設,佔用土地,土地費全歸甲方,集體進行建設在半畝以內,不付乙方任何代價,如有大型的建設,青苗費歸乙方所有,還有必須保持好電視臺的輸電線及其電杆,不得對輸電線路的修整進行任何阻攔或敲詐。

九、承包期中,甲方幹部如有變換,合同仍然生效,不得變換或更改仍按合同執行。

十、合同簽定,經過鄉、村簽發意見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國家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監證單位:

合江縣車輞鄉人民政府(公章上籤了:同意按此合同執行)

合江縣車輞鄉鮮魚村村民委員會(公章上籤了:同意按合同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日

  承包合同經營協議(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 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願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願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 丙方納稅,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從合同生效後的第_個月起付,每月份的_號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並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餘各類 生產設施、裝置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築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並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築 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 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後。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 此申明的義務。

10、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 雙方共同承擔;

11、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後產生的所有 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6、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 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8、鑑於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____計算。

20、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經三方簽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執一份。 2、 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 如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 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承包合同經營協議(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專案及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客房 套及前臺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臺現有裝置、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後)。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路、酒店軟體、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 年。自2009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採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稅後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為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為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 /噸,熱水 /噸,電 /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後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衛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為押金。

1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後,乙方將裝置、設施、傢俱等物品、物資還清後,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協議,本押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範圍內的裝置、設施、傢俱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協議終止後,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裝置、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並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稅務票據。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後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

五、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協議執行,視為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協議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協議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為本協議終止。

六、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八、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為本協議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