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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如何辦理戶口隨父進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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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以前,北京一直實行孩子戶口隨母的政策。從2001年5月以後,根據公安部有關檔案精神,北京開始實行孩子的戶口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隨父的政策。夫妻雙方如果男方是北京非農業戶口,女方不是北京戶口的,待孩子滿5週歲的時候,可以到北京其父戶口所在地申請戶口投靠父親。具體規定是:1998年7月22日以後出生的未成年人,年滿5週歲,且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未成年人,年滿5週歲,不滿6週歲,且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可在其父親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戶口。

未成年子女如何辦理戶口隨父進京?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如果男方是北京非農業戶口,女方不是北京戶口的,其子女出生後應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待孩子滿5週歲的時候,到本市其父親戶口所在地申請投靠父親。投靠的具體條件是:1998年7月22日以後出生的,5週歲以後、18週歲之前,都可以申請投靠父親;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則只限於年滿5週歲、不滿6週歲的孩子。孩子投靠父親應符合本市的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一個子女。2000年4月1日以後生育的子女,屬於超生子女的不予辦理戶口進京。

根據北京市現行政策,小編現將本市未成年子女戶口隨父進京的受理條件和辦事流程為大家梳理如下,希望能對有此需求的朋友們提供一定參考和幫助。

(一)受理條件:

1、父親為本市戶口、母親為外省市戶口,不滿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請隨父親入戶的,須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

(二)辦理程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影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稽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父母共同簽字);

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準生證;

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持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的,須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隨父入戶通知單;

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雙方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出具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父親為本市集體戶口(不包括在校生集體戶口和駐京辦事處、聯絡處集體戶口),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須提供父親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保衛部門)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9、父親戶口落在本市非直系親屬家庭戶口的,須提供非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經公證的父親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戶主同意入戶證明;

10、父親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進京的,須提供進京批件;

11、其他證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