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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屆畢業生辦理戶口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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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本站PQ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出來的2016屆畢業生辦理戶口須知,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2016屆畢業生辦理戶口須知

1、根據屬地公安機關要求,戶口遷移證去向原則上需與報到證去向一致。2016年6月8日前通過就業中心稽核確認畢業去向的,並符合統一代辦要求的。將由學校統一代辦,預計6月20日發放。未符合統一代辦要求的,取得遷移證後有更改意向的,需在取得相關材料(報到證或畢業證書)之後自行辦理,屬地公安機關可自行辦理的開始時間預計為7月1日左右。

2、升學本校研究生、外校研究生的在就業指導中心方案中並符合要求的將統一代辦,未符合要求的拿到錄取通知書後自行辦理。(升學本校研究生開學後須再次辦理落戶鼓樓校區手續。我校本科生戶口在仙林校區,研究生戶口在鼓樓校區)。

3、研究生支教團、助理輔導員戶口在學校存留一年,在此期間不用辦理相關手續,這一年期間戶口保留在仙林校區,在拿到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後自行來我處辦理戶口遷出仙林並落戶鼓樓等相關手續。

4、國防生已根據選培辦名單統一記錄,待入伍後自行辦理銷戶後續,銷戶需先取得所在部隊的入伍銷戶材料。

注:

(1)為保證統一代辦遷移證過程中的時效性與準確性,2016 屆畢業生一切日常戶口事務,如護照、簽證、身份證、公證、駕照等相關事宜已暫停辦理。

(2)不符合統一代辦要求的情況通常有:常住人口登記表未歸還、報到證去向為北京,上海,廣州、此類都需自行.辦理遷出。

(3)原則上不提供已畢業學生的戶口方面服務,只代為保管,畢業後請儘快自行選擇遷回原籍或者掛靠相應人才市場。

自行辦理

1、初次辦理:遷移至工作單位或人才市場請攜帶報到證原件、影印件、身份證;升學請攜帶錄取通知書原件、影印件、身份證;遷回原籍(原籍指的是家庭地址並非人才市場)請攜帶畢業證書原件影印件、保證書(格式見附件1)、身份證前往保衛處樓101戶政室辦理。

2、遷移證改派:請根據自身情況參照初次辦理時所需材料及遷移證原件前往仙林仙林派出所辦理。

3、遷移證遣失:攜帶遷往地址公安機關開具的未落戶證明、身份證、登報的遺失宣告前往仙林派出所辦理。

4、常住人口登記表遺失:填寫常住人口登記表補辦申請(格式見附件1)並加蓋院系公章,前往保衛處樓101戶政室辦理。

注:

委託他人代辦除以上材料請提供委託書(格式見附件1)、委託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給被委託人。

附件1

  保 證 書

本人xxx,畢業於南京大學xx級xx學院,身份證號碼為:xxxxxxxxxxxxxxxxxx。現因xxxxx,需將戶口遷回原籍:xx省xx市xxxxxxx。因戶檔分離產生的一切後果,本人自負。

  姓名:xxxx

  日期:xxxx

  委 託 書

本人xxx,南京大學xx級xx學院,學號為xxxxxxxxx。身份證號碼為:xxxxxxxxxxxxxxxxxx。因xxxx原因無法趕回南京大學辦理戶口遷移證,現委託xxx代為辦理。辦理過程中如產生不良後果,本人自負。

  委託人:xxx

  被委託人:xxx

  日期:xxx

  常住人口登記表補辦申請

本人xxx,南京大學xx級xx學院,學號為xxxxxxxxx。身份證號碼為:xxxxxxxxxxxxxxxxxx。不慎將常駐人口登記表遺失。

現申請補辦,望批准!

  申請人:xxx

  日期: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