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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戶口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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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即戶籍,戶口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製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 外地戶口辦理須知,歡迎閱讀。

外地戶口辦理須知

外地戶口辦理

(一)申請條件(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1、我市常住戶口居民的配偶和未滿16週歲的子女;

2、在我市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

3、居住我市的60週歲(含)以上的居民;

4、居住我市的居民換補發護照、赴臺出入境證件的;

(二)申請證件型別:

普通護照、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

(三)申請材料

上述人員申請時除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與影印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交與申請條件相應的其他材料:

符合第1項申請條件的,還需提交我市戶口居民的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

符合第2項申請條件的就業人員,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我市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至今的證明(補繳除外);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全日制教育機構出具的在校證明;配偶、子女還需提交親屬關係證明、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

符合第3項、第4項申請條件的,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

以上申請均需本人親自到場提交,其中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還需監護人陪同,並出具監護證明。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還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外地戶口辦理簽證

辦理外國簽證,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是委託代辦,還是自己直接辦理,一般需要經過下列幾個程式:

(l)遞交有效的護照。

(2)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例如有關自己出生、婚姻狀況、學歷、工作經歷等的證明。

(3)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簽證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數要用外文填寫、同時繳付本人照片。

(4)同前往國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會見。有的國家規定,凡移民申請者必須面談後,才能決定;也有的國家規定,申請非移民簽證也必須面談。

(5)大使館或者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屬門審查批准。有少數國家的使領館有權直接發給簽證,但仍須轉報國內備案。

(6)前往國家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稽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華使領館。如果同意,即發給簽證。如果拒絕,也會通知申請者。

(7)繳納簽證費用。一般來說,遞交簽證申請的時候就要先繳納費用,也個別國家是簽證申請成功的時候才收取費用。一般而言,移民簽證費用略高,非移民簽證費用略低。也有些國家和地區的簽證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