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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人才引進落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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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張家港人才引進落戶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張家港人才引進落戶指南

一、受理部門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人才服務大廳)負責在職人才市外引進手續的受理及審批。

二、申請條件

1、《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張委發[2003]40號);

2、《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張政發[2008]25號)。

(一)具有高階職稱或碩士及其以上學位的;

(二)在國外、境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

(三)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男性年齡在40週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5週歲以下,用人單位需要的;

(四)本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外地生源的`本科畢業生及本市當年緊缺專業的大專畢業生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

(五)被本市用人單位合法聘用,辦理特聘工作證或異地人事代理,參加社會保險,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週歲以下,在本市同一單位工作大專滿2年、中專滿5年的;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及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

(七)在本市擁有穩定職業,工作在企業第一線,為企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獲得以下榮譽的:

1.科技專案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2.被評為市“十佳新市民”;

(八)其他需要市人事局審批准入的;

上述第(一)、(二)、(三)項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隨遷。

三、申報材料

1.調入單位稽核蓋章(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蓋章)的《專業技術、管理人才流動審批表》1份;

2.單位勞動合同和社保清單原件;

3.本人畢業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本人戶口簿或調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及子女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四、辦理程式

(一)檔案接收辦理

1.調入單位將擬調人員申報材料報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稽核,稽核通過後,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專業技術、管理人才商調函》,調入單位或本人憑此函至對方人才中心辦理調檔手續。

2.檔案到達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後(檔案可通過張家港人才網查詢),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稽核檔案。

3.用人單位或個人憑單位勞動合同至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檔案接收手續。

(二)戶口遷移辦理

1.經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批准戶口可遷入本市的人才,於辦理調動手續後一個月內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憑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及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至市公安局戶政科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需辦理家庭戶口還需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

2.如符合《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第六條(一)至(三)項,配偶及子女需隨遷的,必須跟本人同時辦理。

五、承諾時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