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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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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

遷移戶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租賃或產權證原件、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2、如果是出生的新生嬰兒,應在出生後一個月內申報戶口,需要父母兩方戶口本、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原件(影印件)等。

3、如果是遷出戶口辦理的,需要有調動、投靠、錄取等原因證明。

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購房之後馬上辦理房權證,然後攜帶房權證找所購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提供戶口允許遷入證明,之後帶上該證明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同意遷入證明。

2、帶著上面辦好的證明前往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出證明。

3、帶著相關的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讓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帶著所有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之後,同意遷入,將材料檔案輸入系統,這樣戶口就算遷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