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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內戶口遷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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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市內戶口遷移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廈門市內戶口遷移指南

一、遷移範圍

1、島內戶口互相轉: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轉移;

2、島外戶口互相轉: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轉移;

3、島內戶口轉島外: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

二、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幾種情況之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親屬的;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解讀:可以把戶口遷移到自己/配偶房子裡;直系親屬所有的房產裡,直系親屬僅限於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體戶。

三、島外戶口轉島內還需要:

1、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五週年;

2、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養老保險連續5週年;

3、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

注意:投靠直系親屬、配偶,需要對方落戶滿5年,夫妻投靠需結婚滿5年。

四、申請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3、合法固定住所憑證。(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4、直系親屬關係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交憑證;

4、當事人戶口登記為集體戶或公共地址或拆遷地址的,須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內無房承諾(去市行政服務中心開無房證明);

(四)島外轉島內還需要: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

3、申請人的《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土地房屋權證》影印件。權屬人為配偶的,許提供結婚證。權屬人為兩個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權屬人關係證明;

4、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5、申請人的社保繳交記錄清單。(申請人持身份證至各區行政服務中心自助終端列印。)

五、辦理流程

直接帶上材料去各個區的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就可以,是在戶籍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