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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蘇大學聯考方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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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蘇大學聯考方案改革

一、2016年2月3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同意河北等17個省(區、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備案的通知》,明確我省新一輪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大學聯考中正式實施。

二、和現行大學聯考方案相比,我省普通大學聯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三、自2016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四、和現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相比,我省將開齊開足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13門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範圍,我省考生在高中期間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

一、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基本情況

2015年以來,我省專門成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嚴格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和時間安排,組織實施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工作。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2015年8月經省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其中中職學業水平測試方案已由省教育廳發文,自2016年起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和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經教育部相關司局稽核並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後,於2015年12月報教育部備案。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方案已形成討論稿,正廣泛徵求社會意見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

二、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哪些特點?

一是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方面,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要求,我省實施了招收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確定了實施區域。

二是在改進考試形式和內容方面,和現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相比,我省將開齊開足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13門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範圍,我省考生在高中期間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在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方面,我省在全國率先實施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製度,並將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分類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2016年全面推進,2017年成為主渠道,到2018年基本建成具有江蘇特色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三是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嚴格執行教育部等相關部委關於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在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方面,我省將推進中職學校註冊入學改革,推進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研究出臺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

四是在改革監督管理機制方面,我省將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資訊公開制度,完善省招委會各成員單位的考試招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和分工協作機制,完善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五是在大學聯考科目設定方面,和現行大學聯考方案相比,我省普通大學聯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進一步擴大了考生和高校的雙向自主選擇權。

六是在綜合素質評價上,我省將國家提出的`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要求,具體拓展為: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水平與課程修習、體育運動與身心健康、審美素養與藝術特長、創新能力與社會實踐、自我認知與生涯規劃等六個部分,更有針對性、引領性、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下一階段,我省將如何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一是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著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二是切實做好宣傳引導。面向中學、高校和社會,有針對性開展宣傳解讀和系統培訓工作,主動釋疑解惑,為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三是全面推進考試招生各項改革。紮實推進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改革,並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確保責任到人,建立強有力的推進機制。密切跟蹤改革實施進展情況,全程監測評估改革程序,全面瞭解廣大師生和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不斷完善總結,確保平穩推進。

四是積極穩妥推進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加強對改革的投入保障力度,加強普通高中設施裝置、師資配備和招考機構專業化建設,加快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為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做好充分準備。

四、2016年如何實現“平安大學聯考”整體目標?

一是進一步完善高校招生錄取政策,規範和清理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完善平行志願填報和投檔規則,完善藝術類等特殊型別招生辦法,完善註冊入學錄取規則等;

二是進一步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完善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試點改革,擴大高職院校提前單招改革試點,妥善做好首次中職學業水平測試的報名、命題和考試實施工作。

三是進一步提升大學聯考服務水平,加強招考宣傳和資訊服務,加強政策解讀和培訓工作,加強誠信招考宣傳,加強對隨遷子女、殘疾考生、貧困考生的關心支援力度,積極提升大學聯考社會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