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就業指導>

南京落戶政策2016

文思屋 人氣:1.85W

南京最新落戶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麼?要落戶南京的你一定要提前瞭解清楚!

南京落戶政策2016

1戶口託管

對於改善換房的市民,戶口需要遷出,新房還沒有拿到的情況,可以申請社群託管戶口。社群託管戶口需要滿足以下6種情形之一:

1.房屋出售(市外購房入戶者須本市戶籍滿5年)的;

2.夫妻離婚,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處落戶的;

3.歷史遺留的空掛戶,房主戶口遷出,房屋已出售,現在無處落戶的;

4.2004年3月8日南京市“一站式”辦理戶口前,辦理市內遷移未及時落戶,後發生變化無處落戶,持有《戶口遷移證》的;

5.2003年8月7日前,因刑事拘留、逮捕、勞教及服刑被本市登出戶口,現持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等證件因落戶地發生變化或親屬(接受人)不同意接納而未能落戶的;

6.其他原因造成的疑難戶口。

特別提醒:外地人購房落戶南京後,必須滿5年才能申請社群託管戶。

2外地人入南京戶口1.外地人買房落戶南京的條件:住房面積60平方米以上

在南京市購買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積達到60平方米,可辦理3人戶,每遞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親屬1名。如果未滿60平方米,如果屬於南京集體戶口,或配偶為南京戶口,均可遷入南京戶口。

2.外地人買房落戶南京需要的材料

書面申請報告,由申請人打;原籍戶籍證明,必須有公安部門的戶籍章;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影印件;證明直系親屬的的公證書;買賣契約影印件。由申辦人準備好以上資料到所購買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辦證大廳辦理相關事宜。

3.其他注意事項

(1)需要入戶的外地人口,如果夫妻均為外地人,產權證上有一方姓名就可以入一家三口的戶口;

(2)如果夫妻雙方一方為本地人口(南京市戶口),另一方為外地人,外地人入戶人員一定要是產權人或共有權人,否則無法入戶。

特別提醒:同一套房5年之內,不能落戶(外地戶口)兩次。《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南京市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5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落戶(外地戶口)政策。

3買房落戶口問題詳解

Q:江寧浦口戶口,在主城買房能不能落戶口?有沒有面積限制?

A:從2014年12月1日開始,南京施行全市戶籍通遷政策。江寧、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與南京主城區實現戶口通遷。“老五縣”居民戶口遷往主城區,只要擁有合法穩定住所(面積不限)即可。不需要有60平方米以上住房。

Q:原房主戶口沒遷走,新房主能否落戶?

A: 不可以,只有前戶主遷走戶口,空戶才能遷入。由於產權過戶與戶口遷移並不同時進行,一般是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而後再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賣家將原有戶口從房產所在地中遷出,而後來的買家才能將家庭成員的戶口遷入。

Q:怎樣才能確認房主戶口遷走了?

A:帶房產證、身份證、去戶籍對應的派出所查

Q:遇到原房主不遷戶口怎麼辦?

A:新戶主可向轄區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在核實情況後,啟動強遷程式,向賣方下達《戶口動遷告知書》,15日內如不將戶口遷走,公安機關將依法把戶口遷至社群(村)託管戶。

特別提醒:

(一)戶口問題一直是二手房交易中常常困擾買房者的問題,警方在此建議購房者可以在完成交易之前,約上賣房者,帶著有關房產證件前往公安機關相關部門進行查詢。

(二)買賣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中,最好附加有關房屋戶口遷出的約定,確保能夠在房屋過戶後,原房屋內戶口及時遷走,便於購房者儘快將戶口遷入。

4南京各區戶口通遷問題解釋

Q:我是六合人,在鼓樓區買了一處40平方米的商住樓,可以落戶嗎?

A:在戶口通遷落戶方面,商住樓和普通住宅樓不同,能否落戶要看商住樓土地證如何標註,如果標註為“商業”則不能落戶,標註為“住宅”的可以落戶。

Q:我是江寧人,已經結婚,父母在鼓樓區有一處小房子,我們現在能否投靠父母?

A:可以的,戶籍通遷後,“老五縣”已婚子女原則上戶口優先落在自己房產內,但如果已婚子女將自己房產賣掉,可以按照直系親屬(夫妻、子女、老人)投靠政策,投靠主城區有房的父母。

Q:我的戶口原來在主城區,後來將主城房子賣了後,在六合買了一套房,戶口也遷到了六合區。現在我又在秦淮區買了一套40平方米學區房,戶口能不能遷回來?

A:可以的,戶籍通遷後,戶口在“老五縣”的,如果在主城區再次買房(住宅),不論住房面積多大,均可回遷。

Q:我在主城區承租了單位公房,是否可以將戶口落進公房?

A:主城區公房同樣可以落戶,只要擁有各區房管局出具的承租證,或單位出具的單位承租證即可。公房落戶有兩個前提:首先房子必須是住宅,其次必須有承租證。個人租賃住房不在允許落戶範圍。部分單位私自將辦公用房改造成宿舍,出租給員工居住,這類“公房”不可以落戶。

Q:市內戶籍通遷程式如何辦理?有無指標限制?

A:市內戶籍通遷,可直接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老五縣”居民遷入主城區,部分割槽可到公安分局戶政大廳辦理,還有部分割槽可到派出所辦理。目前,市內戶籍通遷沒有指標限制

Q:合法穩定住所如何理解?是否包括人才公寓、公租房、長期租賃房?

A:合法穩定住所指自有產權房,落戶的戶口數量和住所面積沒有關係。南京屬於城區人口超過500萬的特大型城市,城市人口規模應嚴格控制。因此,合法穩定住所才確定為自有產權房,長期租賃房、人才公寓等暫不納入。

5外地人投靠落戶政策

1.父母投靠落戶

申請條件:父親超過60週歲,母親超過55週歲,申請入戶地為合法固定住所並共同實際居住、產權人為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的,請將以下材料準備齊全後,由戶主、產權人、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同時前來辦理。

申請材料:

(1)申請;

(2)南京市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住址頁及戶主、產權人、申請人、申請人配偶戶籍頁);

(3)父母戶口本及影印件(住址頁及父母戶籍頁。戶口本上資訊應與身份證及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內資訊一致,戶口、印章齊全);或父母戶籍證明。

(4)父母及戶主、產權人、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影印件;

(5)父母、申請人的各兩本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加蓋民政局章)或民事判決書原件及影印件;

(6)申請人與父母關係證明:由派出所出具原戶籍地址、三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三人之間關係的證明及上面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父母一方去世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登出戶口證明。

(7)申請人現戶籍地全部房產證原件及全部影印件。

(8)其他相關證明。

2.夫妻投靠落戶

申請條件:已領取結婚證夫妻一方戶口在農村,要求到寧投靠,結婚滿5年、年齡滿30週歲的,准予投靠落戶。申請入戶地為合法固定住所並實際居住,房屋產權人為申請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請將以下材料準備齊全後,由戶主、產權人和申請人同時前來辦理。

申請材料:

(1)申請;

(2)南京市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住址頁及戶主、產權人、申請人戶籍頁)。戶主、申請人與產權人戶口不在一戶的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上面要註明姓名、身份證號碼、之間關係。

(3)配偶戶口本及影印件(住址頁及配偶戶籍頁。戶口本上資訊應與身份證及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內資訊一致,戶號、印章齊全);或配偶戶籍證明。

(4)申請人夫妻、戶主、全部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影印件;

(5)申請人兩本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6)申請人現戶籍地全部房產證原件及全部影印件;

(7)一方為離婚後再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加蓋民政局章)或民事判決書原件及影印件;喪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登出戶口證明;

(8)其他相關證明。

注意:所有證件不得塗改;提供的所有資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證號要一致。所需影印材料請用A4紙各影印一份。

3.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戶

申請條件:申請人有結婚證、子女未婚,申請入戶地為合法固定住所並共同實際居住,產權人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子女的,請將以下材料準備齊全後,由戶主、產權人和申請人同時前來辦理。

申請材料:

(1)申請

(2)申請人戶口簿及影印件(住址頁及戶主、產權人、申請人戶籍頁);

(3)配偶及子女戶口本及影印件(住址頁及配偶、子女戶籍頁。戶口本上資訊應與身份證及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內資訊一致,戶號、印章齊全);或配偶及子女戶籍證明。

(4)申請人夫妻及戶主、產權人、年滿十六週歲子女的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影印件;

(5)申請人的兩本結婚正原件及影印件;成年未婚子女提供未婚公證;一方為離婚後再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加蓋民政局章)或民事判決書原件及影印件;喪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登出戶口證明。

(6)申請人與配偶、子女關係證明:子女原始出生證及由派出所出具的註明三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之間關係的證明,上面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7)申請人現戶籍地全部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

(8)街道或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何地何人(兩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何時結婚同居生活,何時領結婚證,兩人共同生育幾個子女(子女姓名、身份證號碼),是否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如何處罰,是否處理完畢。接受處罰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罰款收據。

(9)獨生子女提供獨生子女證及影印件,二胎及二胎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要提供準生證及影印件。

(10)其他相關證明。

4.子女投靠落戶

申請條件:子女未婚,申請入戶地為合法固定住所並共同實際居住,產權人為申請人本人、配偶、子女的,請將以下材料準備齊全後,由戶主、產權人和申請人同時前來辦理。

申請材料:

(1)申請;

(2)申請人夫妻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住址頁及戶主、產權人、申請人夫妻戶籍頁);

(3)子女戶口本及影印件(住址頁及子女戶籍物業。戶口本上資訊應與身份證及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內資訊一致,戶號、印章齊全);或子女戶籍證明;

(4)申請人夫妻及戶主、產權人、年滿十六週歲子女的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影印件;

(5)申請人的兩本結婚正原件及影印件;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加蓋民政局章)或民事判決書原件及影印件;成年未婚子女須提供未婚公證。

(6)申請人與子女關係證明:子女原始出生證及由派出所出具的註明三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之間關係的證明,上面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7)申請人現戶籍地全部房產證原件及全部影印件;

(8)已退學或畢業的學生持戶口遷移證及影印件,退學的提供退學證明;畢業的提供畢業證書及畢業分配報到證原件及影印件。

(9)街道或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何地何人(兩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何時結婚同居生活,何時領結婚證,兩人共同生育幾個子女(子女姓名、身份證號碼),是否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如何處罰,是否處理完畢。接受處罰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罰款收據。

(10)獨生子女提供獨生子女證及影印件,二胎及二胎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要提供準生證及影印件。

(11)其他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