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農業大學已經將2016年的考研複試和錄取工作安排釋出下來了,進入複試階段的考生請及時檢視資訊,做好考研複試工作安排,詳細內容如下:
為做好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和自治區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考察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和科研潛力,綜合考慮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初試和複試成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統籌規劃,合理取捨。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長新
副組長:張巨鬆、閆敏、劉向暉
成 員:田子珩、陳建、郭璇
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制定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複試工作,審批錄取方案,解決複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經報請學校黨委批准後決定。
(二)錄取督查
研究生複試、錄取涉及考生切身利益,要秉承公平、公正、嚴肅、有序的理念,紮實有效地開展工作。校紀檢監察室全程負責監察,與研究生處一同受理有關複試錄取工作的申訴和舉報。
申訴受理部門:研究生處
受理電話:0991-8762140,8762956,8762488
舉報受理部門: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991-8762099
電子信箱: (註明“全日制碩士錄取申訴”字樣)
(三)各學院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分管領導擔任組長,負責對本學院複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制定本學院的《複試工作細則》,按招生簡章要求組織複試階段的命題,做好調劑宣傳和複試錄取工作。
(四)各學院成立複試專家組
複試專家組原則上按一級學科組建,至少有5位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並且指導過或正在指導碩士研究生的教師組成,組長原則上應由學科負責人擔任。複試專家組在本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小組指導下負責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做出是否錄取的決定。
複試專家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式,並組織實施對考生的複試。複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根據考生複試的情況,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考生評分。
各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各學院要對所有參與複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範開展各項工作。
三、複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複試於3月18日至4月20日間進行(具體時間各學院自行確定),各學院須提前協調好複試組成員的時間安排,做好複試準備工作。
各學院務必於複試前3天將《複試工作安排表》(附件1)、《複試工作細則》報研招辦備案,組織多次複試的學院,每次複試結束後都要及時向研招辦報送擬錄取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擬錄取名單須按複試總成績排序,其他複試材料學院暫時儲存,報送材料時一併交研招辦,4月23日前將所有複試材料報送研招辦。
各學院編制的《複試工作細則》須經過學院複試領導小組和複試專家組討論後形成,最終上報的複試細則要經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簽字。
(二)資格審查
各學院在複試期間須對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認定考生身份;
2.檢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並留存影印件一份;
3.檢視畢業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留存影印件一份;
4.學信網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影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6.考生成績是否達到相應專業二區“B”分數線,照顧專業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要達到相應分數線。類考生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複試內容
1.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
各專業均需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進行測試,測試安排在面試中統一進行,確需進行單獨測試的,各學院要將測試成績記入複試總成績,計算辦法須在複試細則中明確。
2.筆試或實踐(實驗)能力測試
各學院按招生專業目錄公佈的複試科目組織考試,考試可採取閉卷或開卷的形式。複試答卷各學院要立卷存檔3年。如有需要,學院可另行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考生除複試課程外,須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或擬調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可採取閉卷或開卷的形式,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應及時通知考生。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各學院複試專家組負責實施,基本要求如下: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15分鐘;
(2)複試專家組成員不少於5人;
(3)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並妥善儲存備查;
(4)同一學院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綜合面試以口試形式為主,可以輔以簡要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外語應用水平、分析問題的能力、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心理承受能力測試等。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如有必要可再次進行復試,對考生全面考核。
4.考生體檢
參加首批覆試的考生體檢學校統一安排,具體時間由學院通知考生。其餘批次的體檢安排在3月21日至4月20日期間的週一、週三、週五上午9:30-11:30進行,學院根據複試安排組織學生參加體檢。
《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表》(附件4)由各學院打印發給考生,並有以下要求:(1)照片處須加蓋學院公章;(2)提醒學生空腹、按時體檢;(3)主動與校醫院聯絡詢問考生體檢情況;(4)及時取回已填寫意見的體檢表(須有體檢意見和公章)。
(四)成績計算
1.複試成績=筆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70%。加試課程成績為單獨考核專案,不計入複試成績。
2.總成績=初試成績×60%+複試成績×40%
各培養單位另有計算辦法的需書面報研究生處稽核,並報研招辦備案。
(五)相關要求
1.複試要有詳細的複試提綱,並在複試情況表上做好記錄。
2.各學院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複試命題管理辦法。複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複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應按規定保管。提倡學院建立複試試題庫。
3.今年我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複試,對初試公共課科目成績略低於全國複試分數線,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複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生源充足的學科一般不再進行破格複試。
破格參加複試的考生除按要求進行復試外,還應填寫《新疆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線下生破格複試審批表》(附件3),報校複試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審批通過後方可參加複試。破格複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四、錄取原則
《新疆農業大學各專業招生計劃一欄表》中列出的計劃數為核准後的招生計劃。各學院在學術型學位總計劃數不變的情況下,可調整使用各學術型學位計劃;在保持專業學位總計劃數不變的情況下,可調整使用各專業學位計劃。複試錄取總人數(含推免生)不得超出總計劃數。複試比例一般不小於1.2:1,不超過1.5:1,生源質量較好,生源充足的學院可以略有提高,但不得高於2:1。
各學科(專業)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複試外語成績未達到學院(專業)要求的不予錄取;複試成績不合格(即筆試或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或跨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資訊公示工作的要求
各學院複試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的監督檢查工作,繼續深入推進資訊公開工作。要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稽核把關和解釋說明。
(一)招生計劃、《複試工作細則》(辦法等)要提前3天在本學院網站上公佈。明確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要求以及複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未按要求提前公示的複試錄取規定無效。
(二)複試考生名單公示。對進入複試考生的考號、姓名、各科成績,破格複試情況、享受加分情況等進行公示和說明。
(三)錄取資訊公示與公開。複試錄取結果要及時在本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對破格複試、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每批次複試完畢後由學院在本院網站公示,同時將此名單報研招辦備案)。
公示內容不允許更改,如有變動應另行公示。
學校彙總全校資料後,將擬錄取名單等公示資訊在研究生處網站公示,公示期10天。同時將公示內容上報教育部“研招資訊公開平臺”進行公示。未經學校公示的錄取資訊無效,考生對複試或公示結果有異議的應向學院或學校研招辦諮詢,對諮詢結果不滿意的可向研究生處或校紀檢監察室申訴或舉報,我校將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六、其他
嚴禁各學院向考生收取各類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