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學習教育>考研>

宜春學院2015考研複試及錄取辦法

文思屋 人氣:2.68W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和江西省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務工作會議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宜春學院2015考研複試及錄取辦法

 一、複試工作

(一)複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應用型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複試,複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複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複試資格

1、我校執行國家公佈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破格複試按《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在我校第一志願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對報考我校第一志願的,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僅限單門公共科目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總分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我校第一志願專業複試。破格複試考生不得調劑。

(三)複試程式

1、相關學院成立研究生專業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的複試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2、相關學院按不同學科專業方向成立相應的專業複試小組,專業複試小組原則上由相關學科專業具有正高職稱的專業教師任組長,由學術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至少5名成員組成。複試時須另指定1人負責祕書工作。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該考生的複試工作。

3、只有進入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名單的考生,才能參加複試。進入複試名單而未按時參加複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4、複試前,研究生工作處負責對擬參加複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複試。未經資格審查、成績核查、資訊核對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複試。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5、研究生工作處須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6、相關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認真研究複試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出相關試卷、命題、考核的要求、規則及評分標準等相關材料,按專業方向組織複試。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複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打分,要有現場記錄和簽字並妥善儲存。

複試命題、制卷工作均應在監察工作組的監督下完成;複試的相關材料應交監察工作組備查,研究生處備案,至少保留三學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儲存一年)。

7、相關學院應在紀檢監察工作組監督下,嚴格按照本辦法組織複試。

8、複試中若發現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問題,或初試成績雖為高分,但複試表現很差者應及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說明情況。

(四)複試方式

1、複試方式:複試方式為筆試與面試。主要包括外國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專業科目筆試、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三部分。

2、複試總成績為250分。其中,外國語水平測試滿分為50分;專業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於初試科目和複試科目的本科主幹課程。同等學力加試採用筆試方式,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不計入複試總成績。加試科目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4、初試成績與複試總成績的加權之和為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以百分計,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成績÷5×0.6)+(複試總成績÷2.5×0.4)

(五)複試內容

1、外國語水平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均採用面試方式進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統一組織考試,測試時間為10分鐘。

2、專業科目筆試:相關學院要按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定複試專業課測試試卷。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筆試科目為《藥理學》(具體要求詳見《宜春學院2015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3、專業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由相關學院組織,綜合面試評委由專業複試小組全體成員及相關專業教師組成。各學院應制定出具體的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程式和辦法,並嚴格按程式進行面試,確保面試的公平與公正。

專業複試小組對參加複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不少於20分鐘。

綜合面試試題可採取事先命制、由考生隨機抽取試題進行回答的方法,也可採取面試時由面試教師現場直接提問的方法。但無論採取何種方法,均應保證面試試題在範圍和難度上的前後一致性和評分標準的統一性。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後,由面試教師獨立為考生當場打分,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

面試過程應進行詳細記錄,必要時也可進行錄音。

4、同等學力加試:對符合複試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嚴格複試,除統一規定的複試內容之外,還應由學院負責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採用筆試方式,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複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 小時。(具體要求詳見《宜春學院2015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5、相關學院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稽核各專業複試小組的複試記錄和複試結果,並負責對參加複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