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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陷阱的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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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陷阱的十面埋伏

招聘陷阱的十面埋伏

隨著社會法制化的推進,政府對於勞動力市場的監察力度也在不斷地加大。但是,仍有不少企業和個人打著招聘的幌子,欺騙求職心切的人們。在此,筆者列舉最常見的招聘陷阱,希望給求職者提點醒。

埋伏一:儲備人員

不少應聘者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看到一條非常滿意的招聘資訊,精心準備後趕往面試現場;結果,招聘方隨意詢問幾句,填張表格,再告知一句“回家等通知吧”,從此就杳無音信了。其實,這型別的企業,多數都不缺人,也不急於招聘,他們只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廣收資訊,積累所謂的“人力資源儲備”,以備不時之需。

埋伏二:招聘傳銷

傳銷在我國一直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有些企業卻總想耍把戲、鑽空子。就有這樣的招聘資訊:招聘電話接線員20名,年齡不限,性別不限,學歷不限,月薪800元。前去面試的應聘者回來後都大呼上當!原來,該公司要求他們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隨後通過電話銷售給其他客戶。用單位的話來說是:通過電話聯絡客戶,進行產品銷售和推廣,即電話接線員工作。但明白了內幕的人都知道,這不就是非法傳銷麼?

埋伏三:廣告宣傳

由於網路的傳播面廣、傳播速度迅速,不少企業開始利用網路招聘,來為企業進行另一中形式的廣告宣傳。通過長期釋出招聘資訊,一方面增加企業的“見光率”;另一方面利用可觀的招聘數量,製造一種公司發展迅速,求才若渴的假象。其實,這都是企業假借招聘之便,進行的一些廣告炒作。

埋伏四:逃避破產

如果說有家公司連員工工資也付不起,被起訴後敗訴了,但還在進行招聘,你能相信麼?這可不是笑話!這些企業一般拖欠每個員工2~3個月的工資,在試用期內又辭退這些員工。往往他們都承認賒欠工資,並且保證一旦其正常運轉,立刻償還所欠薪資。但實際上僅僅是為了分散企業的內部矛盾,使企業暫時逃避破產的危機。

埋伏五:騙取錢財

利用招聘斂財可以說是老伎倆了。直截了當地收費早就被廣大求職者所識破,所以現在的斂財手段就更加隱晦了。比如應聘者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輕鬆通過面試後,公司要求在上班當天交納300元(其中包括制服費用及各類工本費、押金等)。如若員工離職,這些制服及用品公司不負責回收,理所當然的,那些所謂的押金和工本費用也就回不來了。

埋伏六:高薪引誘

在鋪天蓋地的招聘廣告中,高薪的職位最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除去高層次的技術類、管理類崗位,那些崗位要求低、薪資待遇優的工作,不可否認地對應聘者充滿了無限的誘惑力。但當應聘者真正上崗時,卻發現實際的工資要比招聘廣告上的'“縮水”很多。公司會解釋說:這是崗位的基本工資,其餘部分都是業績提成。

埋伏七:崗位招騙

“急招助理、內勤、辦事人員……”不少招聘啟示上都會這樣寫。乍看之下,招聘崗位應該是文職或助理類,不會有人聯想到銷售員、業務員。於是,不少應聘者就興沖沖地前去面試了。直到上班當天,突然發現:原來這工作沒有底薪,沒有福利,徹頭徹尾就是一個銷售員的工作,只好大呼上當!有的企業就是玩著文字遊戲,把崗位名稱稍稍“加工”一下,就把銷售員“變”成了“市場助理”,就輕鬆釣來大魚小魚一籮筐。

埋伏八:試用陷阱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月薪800元,轉正後月薪1500元,另加各類津貼。”這樣的薪資待遇可以吸引不少迫切求職的人們。於是,好容易通過面試的應聘者們,勤勤懇懇地賣力工作,希望早點熬過三個月的試用期。結果往往是三個月一到,公司隨便編個理由,就把他們打發回家了。其實,這些公司就是利用了試用期的用工成本低廉的優勢,鑽了試用期解除勞動關係容易的空子,把短期工當作試用來處理,出最少的錢,用最好的人。

埋伏九:變相施壓

我們會發現,一些勞動強度大、薪資較低的企業,經常會大批量地進行招聘。而且面試總是安排在上班時間,地點多為工廠或食堂。他們的目的顯而易見:用大規模招聘向在職員工施壓——不要以為這裡的待遇不好,想進來工作的人多的是!

埋伏十:真假培訓

有些單位會在招聘資訊上註明“先培訓後上崗”,其實,這些資訊中以“培訓為主、上崗為輔”的情況居多。不少企業確實在培訓者中招用了一些人員,但更多的是培訓結束就沒了下文。他們正是利用了政府提供的培訓優惠政策,從政府補貼中獲取利益。他們不僅僅浪費了求職人員的時間和精力,更損害了國家的財產和利益。

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總是變換著不同的面目不斷出現。抵制這樣的不良資訊,需要來自各方面的力量:招聘方堅持誠信,構建良好的市場氛圍;應聘者煉就火眼金睛,巧辨招聘陷阱;政府加大行政執法和監察的力度……通過共同努力,我們的勞動力市場才會更加繁榮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