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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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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制度1

根據縣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績效考核同年終考核一併進行。統一定於8月18日——8月23日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領導組:

組長:趙立新(石匣學校校長)

副組長:程玉明(石匣學校黨支部書記)

巨秀明(石匣學校副校長)

組員:趙海平(石匣學校總務主任)

秦俊如(石匣學校政教主任)

績效考核說明:

1、為實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本學年績效考核分三塊進行:

(一)中層領導。

(二)中學教師。

(三)國小教師(含保育教師)。

2、因特崗教師教師績效工資不進財政專戶,無法同其他教師一起進個人專戶,故本學年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分二塊進行:

(一)特崗教師。

(二)在編教師。

3、馬廄主教在國小教師組考核,不再享受領導補貼,可相當於一個教研組長,享受教研組長補貼。

4、中學教導員在中學在編教師組考核,以教學成績同教師排隊,不再享受教導員補貼。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學校臨時安排值班護校補貼不再納入績效考核,所需補貼由學校預算外資金髮放。

6、因本學年特崗教師、新入編教師年終無獎金,故本學年年終獎金各歸本人。

7、因本學年上班時間為9個月,故本學年考核績效以9個月計算,本年2、7、8月按職稱歸入本人。

8、其餘績效考核嚴格按照學年初制定的《石匣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修改稿)》執行。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績效考核遵循“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二條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順利實施,促進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根據《x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浙教人〔20xx〕132號)和《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衢市人勞薪〔20xx〕187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意見適用於我區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含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借調到本局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績效考評內容與標準

第四條績效考評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的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和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第五條績效考核要將教師的師德放在首位。師德主要考評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在師德考核中,要把教師是否有損害學生利益、不符合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的行為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

1、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

2、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積極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重點是考核教師實施輕負高質以及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要引導教師關愛每一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行為上有偏差的學生。

3、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

4、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第七條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第八條各校在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標準時,要因校制宜、因崗制宜。對學校規模、質量及學校領導、專任教師、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要區別對待。

三、組織機構

第九條在區教育體育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區級考核小組,負責對學校校長(黨支部書記)的考核工作,檢查、指導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各校要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小組,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考評小組的成員包括校長、書記,負責學校德育、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校工會主席及一定比例的教職工代表,其中班主任和一線教師人數不得低於考核小組人數的1/3,教職工代表必須經全體教職工公開選舉產生,選舉結果要向全體師生公示,並經教育體育局考核領導小組稽核通過。

四、考評形式

第十條績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與年度考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意見,充分發揮校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第十一條績效考核形式包括指標要素測評、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等反映教師業績和貢獻的考評載體。

第十二條考核主體通過查閱被考核物件相關材料、聽取被考核物件述職報告,參考相關人員評價進行綜合評分。

1、學校校長、書記由區考核小組考核,教職工評價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

2、專任教師教育教學績效由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年級組、學科組、學生評價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

3、一般管理人員和教輔人員:重點考核其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情況,包括服務態度、服務質量、服務技能水平及服務育人情況等。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等次。

(一)學校校長、書記績效考核等次及比例:由區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相應等次和比例。(優秀25%)。

(二)教職工績效考評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對合格的人員進一步評定為優秀(12%)、良好、一般三個或更多等次。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

1、職業道德考核達不到基本要求的。如:參與賭博、迷信和邪教活動、向學生推銷資料或商品、索要財物等有損教師形象的。

2、不能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4、連續曠課超過5節或者一年內累計曠課超過15節的。

5、歧視後進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學生、家長反映強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6、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無效的。

7、年度內受黨內警告處分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8、其他違反師德規範行為的。

第十四條對考核結果有疑議的人員,可在2周內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請複議。

五、考評結果的使用

第十五條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聘任、聘用、晉升、績效工資分配和獎懲等方面的重要依據。考核確定為合格的,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並根據考核評選出的優秀、良好、一般三個或更多等次,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幹教師和成績顯著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對有突出表現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予以重點傾斜。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並可根據《x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實施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的規定給予轉崗或解聘。

六、紀律和監督

第十六條績效考評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和區考核小組成員的親屬為評議物件時,均要實行迴避制度。考評中如發現考核小組成員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洩露評議情況者,應給予批評教育或撤銷其資格。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和責任追究。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制度3

一、指導思想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物件、時間和許可權

1、全校所有教師。

2、考核以月為週期,按照考核細則,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師的考核成績。

3、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標準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檔案精神執行。考核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為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後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鄭郭鎮國小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於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採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為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關於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並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關於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採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準,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核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為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緻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佔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週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教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學校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並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在當月28號前把所負責安全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副校長,安全副校長進行彙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誌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範(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四)、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月考、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為依據,全鎮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鎮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五)、加分專案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鎮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誌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鎮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武、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鎮級加2分,市級加3分,區級加4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後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考核結果及複議

1、期末學校組織考核組成員對教師的學期工作依據考核細則進行客觀公正進行考核,並對考核結果在全校教師會上公佈,由教師本人簽字確認。

2、教師個人對本人考核結果有異議,應按照正當渠道提交考核組進行復議,如對複議不滿意,學校或教師個人提交中心校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