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內部員工轉崗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目的
為了為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權責
1、本制度制/修/廢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
四、內容
1、因工作需要或員工個人困難提出申請進行崗位調動
2、公司因內部招聘發生崗位變動(在定員編制內因現有人員不足需要補充缺員的)
3、富餘人員轉崗
由於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對於部門有富餘人員的,由人力資源部妥善安排到缺員部門。
五、轉崗流程
1、轉崗員工應填寫《員工崗位調動申請表》,如實填寫轉崗理由及相關資訊;
2、經申請人所在部門主管稽核同意後;
3、人力資源部稽核,並填寫申請人學歷、教育培訓、現崗位薪資等情況;
3、接收部門主管稽核同意並確認申請人崗位及主要工作職責;
4、常務副總複核並提出參考試用薪資;(轉正薪資根據轉正考核情況核定)
5、總經理審批並確認轉崗後試用薪資;
6、轉崗員工有權知悉崗位變動後薪資情況,並簽名確認是否同意轉崗;
7、表單送人力資源部存檔,並與轉崗人員重新簽訂人事合同。
六、轉崗試用期考核
1)轉崗人員上崗後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由用人部門主管對其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合格者轉正申請流程審批後正式上崗;考核不合格者(不滿60分)退回人力資源部或經用人部門延長1-2個月試用期後,經考核仍不合格的.退回人力資源部。
2)轉崗人員上崗後在試用期內本人要求退回人力資源部,或者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的,人力資源部會給予再次安排工作崗位機會,仍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考慮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崗位調動申請表
申請時間:
年月日
姓名
現任部門
現任職務
轉崗申請理由
現任部門主管意見
意見:
□同意
□不同意
擬調部門
擬調職務
理由:
人力資源部
填寫
學歷
專業
畢業學校
畢業時間
入職時間
近三年考核及獎勵
獎勵:
懲罰:
現任崗位薪資情況
現任崗位薪資:
基本工資
補貼
擬調部門主管意見
意見:
□同意
□不同意
理由:
常務副總意見
意見:
□同意
□不同意
理由:
轉崗後試用薪資
基本工資
試用期時間
補貼
總經理意見
意見:
□同意
□不同意
理由:
轉崗後試用薪資
基本工資
試用期時間
補貼
申請人意見
意見:
□同意
□不同意
理由:
流程圖:
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及崗前培訓安排
申請人確認
總經理審批
常務副總複核
擬調部門主管複核
人力資源部填報資料
現任部門主管稽核
申請人填寫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