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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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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說明

2013年2月,東莞地區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進行了相應調整,充分發輝了住房公積金的互助作用,促進住房合理消費,減 低購房貸款風險;因此有需要或有意向進行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參保人更有必要了解調整後的條件及要求。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說明

【申辦機構】: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辦事處

【諮詢電話】:0769-22337076

【辦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貸款種類】: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還款額相同)、等額本金還款法(逐月遞減)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說明

1、在東莞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以上,且沒有欠繳、被封存等情況;

2、申請人所有貸款月供合計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5%;

3、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與售房單位(或個人)簽訂購房合同或協議;

5、符合《東莞市企業人才遷戶暫行規定》條件中的企業人才,在辦理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的次月,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相關說明

貸款年限:貸款期限要在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內,並且不可超過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當貸款用於裝修時,其年限不可以超過10年; 用於購置二手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

貸款額度:貸款總額應在5萬元(含5萬)以上,並且不得高於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的8倍;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 最高額度為46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6萬元;裝修貸款額度最高為15萬元,且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人所購房價值的 30%。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和商業貸款額度之和不得超過申請人所購房價值的70%。

其它說明: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房屋總價的70%。購買第二套自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房價50%。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發 放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