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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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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的徵繳以統一的繳費基數,按各險種不同比例同單徵收。繳費核定辦法為當月核定次月應繳金額。用人單位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有關申報手續,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次月地稅部門通過單位開戶銀行劃款方式徵集社會保險費。逾期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基本醫療保險

(一)徵繳範圍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退休人員。

(二)徵繳比例

1 、在職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按繳費基數的 8% 繳納,個人按 2% 繳納。

2 、退休人員的過渡性醫療保險金:單位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7.5% 繳納。

3 、重大疾病補助金: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均由單位繳納,目前標準為5 元 / 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