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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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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事實上,單位和個人繳納的比例是有所不同的,具體是怎樣的?下面瞭解一下吧!

寧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按8.5%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0.5%的比例繳納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以下簡稱大病救助金),在職職工按2%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個體工商戶按10.5%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0.5%的.比例繳納大病救助金,其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僱主按8.5%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0.5%的比例繳納大病救助金,僱工按2%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按10.5%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0.5%的比例繳納大病救助金。

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下限: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

2016年寧波參保企業(含參照企業參保的其它單位)、參保個體工商戶繳費基數上限為14387元,下限為2878元。

2016年寧波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 繳費基數為2878。

機關事業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同用人單位繳費比例一樣。

繳費額度

市區範圍內各類人員的籌資標準分別為:

1、嬰幼兒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個人繳納400元,政府補助600元;

2、中國小生每人每年350元,其中個人繳納150元,政府補助200元;

3、大學生每人每年250元,其中個人繳納100元,政府補助150元;

4、成年居民A檔:每人每年2700元,其中個人繳納700元,政府補助2000元;

5、成年居民B檔: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個人繳納400元,政府補助1000元。

本市戶籍的以下人員,其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下述人員中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由各級殘聯組織確認,其他物件由各級民政部門確認。上述人員中的成年居民,市區範圍內統一按A檔標準參保,各縣(市)由當地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參保型別。)

(1)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重點優撫物件;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員(以下簡稱低保物件);

(4)持《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的家庭成員(以下簡稱扶助物件);

(5)享受國家供養的農村“五保”物件、城鎮“三無”人員及孤兒;

(6)國家、省、市規定的醫療保險繳費由政府補助的其他特殊人員。

繳費年限

參保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年限為滿25年,且在我市實際繳費年限不得低於5年

備註:如果職工在繳足最低繳費年限仍未達到退休年齡,職工應繼續繳納醫保費;達到退休年齡未繳足最低繳費年限的,須由用人單位按西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繼續繳費或一次性補繳費達到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方式

單位與個人相結合繳交:

由單位與員工負責繳交醫療保險費用(單位與員工按各自承擔比例相結合繳交醫療保險費用),單位一般通過賬戶轉賬渠道進行繳交。

寧波市醫療保險繳費規定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