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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常德市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調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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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張先生來到市第一中醫院報銷女兒的門診費用,被告知他攜帶的600元門診發票未超過門診起付標準,根據最新的城居保政策,800元以上的.門診醫療費用首診醫院才能報銷50%,限額報銷300元。

2015年常德市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調整情況

記者從常德市醫保處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鎮居民醫保政策確實有較大調整。在醫療待遇方面一是恢復了住院起付標準,提高了報銷限額。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一級醫院4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一個結算年度內只出一次起付線。一個結算年度內所有醫療保險待遇累計最高可報銷金額從去年的12萬元調整為15萬元,15萬元以內按相關規定報銷。二是調整了普通門診醫療待遇。恢復門診統籌起付線,起付標準與住院起付標準一致。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首診醫院或首診醫院指定的社群衛生醫療機構發生門診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的由首診醫院報銷50%,限額報銷300元。超出支付限額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新生兒童參保政策也有變化,不再像往年出生30天以後才能參保。按照新政策,新出生的兒童,父母雙方均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的,在出生後即可憑戶口本在戶口所在地參保。出生後28天內參保的,待遇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28天之後參保的,待遇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參保時,繳納當年度全部保費。

同時,相關轉診轉院政策也進行了調整,參保人員可向醫保部門和醫院諮詢瞭解。

居民醫保患者住院,使用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服務設施支付標準(俗稱“三個目錄”),參保人員患病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含無責任方的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費),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可報銷限額(15萬元)以內的費用,按以下標準報銷:一級醫院(含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報銷90%,二級醫院報銷80%,三級醫院報銷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