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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阜陽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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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阜陽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指南

1.參保登記。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和未就學的少年兒童,在本人戶口所在地(或定居地)的城鎮街道、社群辦理參保登記,彙總造冊後,由所在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統一到市(區)、縣的社會保險經辦(徵繳)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城鎮大、中、國小的在校學生,統一在其就讀的學校辦理參保登記,按學年或學制繳費。

2012年起,統一全省城鎮居民參保繳費的時間。城鎮居民、少年兒童和各類在校學生,均於每年9-11月份集中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新生兒統一實行“落地”參保的`辦法,在辦理戶口登記的同時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並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跨地區就學或辦理轉學的大、中、國小學生,不再參加原戶籍地的居民醫保。已在原戶籍地參加了居民醫保或新農合的,可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城鄉居民醫保關係的轉移接續。

2.費用徵收。參保居民個人繳納的醫保費用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具體按照省地稅局、財政廳、原勞動保障廳、民政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聯合下發的《關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費徵收工作的緊急通知》(皖地稅〔2007〕79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