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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報銷及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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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退休人員住院補助的問題

醫療保險報銷及補助辦法

我父親今年已81歲了,今年4月第一次在中心醫院因腦梗住院自己負擔1370元,今年6月第二次在大連港醫院因膀胱腫瘤住院個人負擔819元,今年7月第三次在醫大一院因膀胱腫瘤住院個人負擔10682元,按照大人社【2011】109號檔案規定,個人負擔超過5000元應該有補助,可出院結算上個人負擔補助為0.不知是怎麼回事。

回覆:您好:按照《關於對個人負擔較重的住院參保職工給予適當補助的意見》(大勞發【2011】109號)的規定,年度內,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不含轉往異地治療)因住院、惡性腫瘤門診放療、門診透析等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個人負擔額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給予適當的'補助;其中屬於“低保物件”的,補助標準適當提高。

此項補助無需辦理,在辦理出院結算時,醫保結算系統會自動累計您年度內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個人負擔費用額,當累計超出5000元時,超出部分將自動按比例計算補助額,生成的補助額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直接支付,減輕住院患者個人負擔。

截止七月底,今年您父親共住了三次院,醫保內自費部分未超出5000元,對個人負擔較重補助是對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個人負擔額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給予適當的補助,不包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外的專案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援,願您父親早日康復!

回覆部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