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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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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6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僅供參考!

2016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2016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減輕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大重病患者和低保、特困、重度殘疾人員個人醫療負擔水平,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徐州市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徐政辦發〔2009〕124號)和《市政府關於調整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徐政規〔2011〕12號)檔案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凡參加我市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當參加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補充醫療保險”)。

第三條 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由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元和2元的標準籌集,並於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繳清全年費用。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基金執行情況,可適當調整補充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

第四條 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制定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年度預算徵繳計劃,並據此劃轉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繳納的資金。個人帳戶資金餘額不足時,從下期帳戶劃入額中抵扣。不建立個人帳戶的參保人員,應在每年繳納大病醫療救助費時一次性繳清當年費用。

第五條 新參保職工參保當月,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清當年剩餘月份的補充醫療保險費。

第六條 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單獨列帳,單獨核算,單獨管理。

第七條 一個統籌年度內,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提供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參保人員因住院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規定除自費費用以外的醫療費用),以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設定起付標準, 2013年起付標準為1萬元。對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支付比例不低於50%。低保、特困、重殘人員的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在其他參保人員支付比例的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

第八條 已享受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再另行安排資金進行補助。

第九條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於每年3月底前提出上年補助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後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3年度起施行。各縣(市)、銅山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解讀:補充醫療保險是什麼?

醫療保險有社保,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社保並不能夠滿足人們的需求,所以補充醫療保險就被髮明瞭,它與社保不同的是補充醫療保險完全遵從自願原則,用人單位和個人如果自願參加的話那就可以適當的增加醫療保險的專案,這可以說是給醫療保險的雙重保障,這對人們來說是一件好事,這同時也國家為人民群眾謀取的一個福利,大家應該在投保醫療保險的時候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選擇補充醫療保險。

除了這一點之外,小編對補充醫療保險是什麼還有一個理解,那就是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的醫療保險。這可以說也是一種補充,當然這更是遵從自願原則,而且這個自願是需要投保人自願的可能與公司就沒有多大的關係了。在平安保險中有一個名叫安康無憂醫療保險的險種,如果你沒有參加社會醫療保險或者已有的社會醫療保險不足以支付住院醫療費用,再或者你擔心自己以後面臨的風險社保無法涵蓋那你就可以投保這個保險。

其實國家是提倡大家脫保商業醫療保險的,因為商業的醫療保險在保障上要比社會醫療保險高,它既包括普通醫療保險,又有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按、手術醫療保險以及特種疾病醫療保險,這在劃分上要比社會醫療保險要細的多,而且類似於平安保險的安康無憂醫療保險,投保人如果患了與保險公司約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雙倍的住院補貼,這對於被保險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補貼,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輕重大疾病給家庭帶來的壓力,能夠讓患者有一個更輕鬆的看病的環境。

聽完了小編說這個不知道你明白了補充醫療保險是什麼了嗎?其實說到底,就是一個補充的作用,世界上沒有一個東西是完美的,想要把這個東西的損失降到最低就需要我們不斷的完善和升級,補充醫療保險的提出就是社會保險的一種升級,這對人民群眾來說是受益的。而且現在人們說的最多的就是看病貴,沒有錢的話是生不起病的,但是有了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看病難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大家可以懷著一個輕鬆的心態去看待疾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