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次性傷殘補助津貼,大家又有多少的瞭解呢?以下是具體的內容,歡迎閱覽!
生活費用申領標準: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申領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2、已經過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
申領材料:
1、《青島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2、工傷認定決定書(如多次工傷事故、追加工傷認定部位等特殊情形)。
申領流程:申請-受理-稽核-撥付
1、用人單位備齊規定資料前往轄區社保機構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用人單位申請,並對資料進行稽核;
3、經過預審,初審,複核,複審作出決定;
4、對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報送社保辦財務部門複核,每月25日前下撥款項。
【受理機構】:青島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分局
【申請專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費用
【到賬時間】:每月25日
【諮詢電話】:053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