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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幹部生活補貼如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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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泛指政府付與服務設施的全部款項,包括對實際服務設施的補償及純津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休幹部生活補貼如何領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離休幹部生活補貼如何領取

1、離休幹部每年增發1—3個月基本離休費作為生活補貼。

勞動人事部關於釋出《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發〔1982〕62號)和縣委組織部、老幹部局、財政局、人社局先和下發的.《關於轉發〈關於提高離休幹部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的通知〉》精神,紅軍每年增發3個月工資、抗日前期每年增發2個半月工資、抗日後期每年增發2個月工資,解放戰爭時期每年增發1個月工資,作為生活補貼,在每年一月份發給。(注:月工資為基本離休費)

2、每年底發放的一次性的生活補貼。

根據《中共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給我省離休幹部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2002年開始每年給離休幹部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省級每人每年1500元,廳級每人每年1300元,處級每人每年1000元,科級及一下每人每年800元;教授(含相當職務,下同)每人每年1300元,副教授每人每年1000元,講師及一下每人每年800元,在每年的十二月份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