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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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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這個年代,用到申請書的地方很多,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5篇)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朱xx。

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裁定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3000元(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賠償金xxx00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並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按賠償金的50%計算)。兩項共計30000元。

3、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9000元(20xx年5至20xx年7月)及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250元(拖欠工資的25%)。兩項共計11250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8月18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賠償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被申請人應支付以上金額共計119945元。

事實與理由:

第一、被申請人未予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月工資。

申請人於20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職位為公司副總。雙方約定工資是10000元,工作期間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到20xx年7月18日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63000元(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xx00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應按2個月工資計算:10000x2=xxx00元)拖欠經濟賠償金的,應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xxx00x50%=10000元),兩項共計30000元。

第三、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5月至7月期間拖欠的工資9000元及拖欠工資報酬的25%經濟補償金2250元。

被申請人拖欠工資11250元(20xx年5月拖欠3000元、20xx年6月拖欠3000元、20xx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被申請人應支付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期間未繳納養老和失業保險賠償金15695元。

申請人於20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被申請人應該賠償養老保險(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根據以上事實與法律,特此申請,望裁如所請。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2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絡電話:

被申訴人:

註冊地址:

實際辦公地址:

聯絡手機:

座機:

負責人: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2300元(要求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的)。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向申訴人支付拖欠工資(含加班工資)的賠償金(2300+43990)×0.25=11572.5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2458×9=22122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經濟補償金2458×4.5=11061元。

(5)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向申訴人拖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11061元×0.5=5530.5元。

(6)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代履行通知金2300元。

(7)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15天×(2300÷21.75)×2=3172元(指差額部分)。

(8)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10個月×1160×0.8=9280元(被申訴人應當為申訴人購買4年多的失業保險,申訴人依法最多可領取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從20xx年9月1日開始起算)。

(9)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退還申訴人保證金1000元。

(10)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2009年7月-20日-20xx年8月31日期間週末加班工資43990元。

以上金額合計:112328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7月20日進入被申訴人單位工作的,20xx年8月28日被被申訴人無故辭退,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

      (1)雙方簽訂了兩次書面勞動合同,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是20xx年12月31日簽訂的,期限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

      (2)被申訴人從來沒有為申訴人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3)被申訴人從來沒有安排申訴人進行過年休假。

      (4)被申訴人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每個月只能休息四天,每天工作至少8小時。

      (5)被申訴人還違法收取了申訴人1000元的勞動保證金。

      (6)被申訴人以現金形式發放基本工資和獎金,申訴人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為2300元/月,20xx年2月還發了1900元獎金和2300元的基本工資合計4200元,申訴人20xx年7月-20xx年7月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458元/月。

20xx年8月28日左右,被申訴人以經濟不景氣為由撤銷了公司所屬的長重開平加工中心,並要求申訴人無條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但只願發放一個月工資金額的經濟補償金,申訴人不同意該離職條件,被申訴人就扣押了申訴人20xx年8月份的基本工資和勞動保證金1000元以此要挾。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為,被申訴人拖欠支付工資、違法收取保證金、沒有及時為申訴人購買社會保險、沒有依法安排申訴人進行年休假、違法解除與申訴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拖欠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訴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援申訴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區xx路xx號。聯絡電話: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xxx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x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12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12個月x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xxx。

代理人:姚xx北京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xxxxxxxxxxxxx

聯絡人:劉xx聯絡電話:xx70731xxx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xxx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拖欠工資。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xxx,男,漢族,20x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xxx

身份證號:xxx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絡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聯絡電話:xxx

聯絡地址:xxx

仲裁請求:

1、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於20x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20xx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20xx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直至20xx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20xx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並從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並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援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申請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