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約人:
張夫:(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張妻:(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張子:(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張女:(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見證人:
高某某,陝西邦維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某某,陝西邦維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夫、張妻夫婦與子女張子、張女一直共同生活,現張子、張女均已結婚,各立約人均表示願意分家析產,各立門戶。經協商,共同簽訂以下分產協議,以供遵守。
一、張夫、張妻夫婦與張女一起生活。
二、現小院平房6間,其中北房2間供張夫、張妻夫婦居祝東房兩間歸張子,西方兩間歸張女,庭院共用。
三、傢俱及家用電器:索尼彩電、海爾冰箱歸張子。洗衣機、組合衣櫃、沙發歸張女。
四、存款6萬元,由張子分得2萬,張女分得2萬,其餘2萬留張夫、張妻夫婦自用。
五、張夫、張妻夫婦如遇重病或其它意外,由張子、張女共同負擔。
六、其它(略)
立約人:
張夫:(簽字)
張妻:(簽字)
張子:(簽字)
張女:(簽字)
見證人:
律師高某某:(簽字)
律師王某某: (簽字)
某律師事務所(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