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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養自己,富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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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許多人都在討論,是富養孩子呢還是窮養呢?下面《富養自己,富養孩子》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富養自己,富養孩子》

是什麼決定了我們跟金錢的關係呢?李雪老師認為,父母在童年時期如何迴應孩子的需求,決定了他們一生與金錢的關係。包括一個人在社會上獲取財富的容易程度,也取決於童年父母滿足欲求的痛快程度。富養的孩子更容易獲得物質的成功,但又不會執著於物質的成功。他會有品味,有精神追求,去追求豐富的內在世界。這種迴應在嬰兒時期就已經開始。父母親未能及時迴應襁褓中孩子關於愛與安全感的需求,會讓孩子內心對“索取”產生羞恥感。(李雪在講座中提到的母嬰關係處理法則與西爾斯的親密育兒理念一致,主張及時、充分滿足嬰兒的訴求,而不是採用哭聲免疫法來抑制孩子的需求。)

富養一定得有錢嗎?在李雪老師的“富養”概念裡,並不需要父母多有錢,而是要求家長對孩子的欲求有及時、誠實、充分而不帶條件的迴應,肯定孩子的需求。如果受到條件限制暫時無法滿足孩子的需求,可以告訴孩子並不是孩子的慾望有罪,不配得。

那麼問題又來了,父母不控制孩子的慾望,會不會導致孩子愛攀比?

李雪的答案是,攀比心並不是壞東西。我們也可以理解成競爭心。說到競爭,應該沒有人覺得它是壞東西了。

父母需要看到孩子的慾望,不去評判孩子的慾望,並且不附帶條件,比如以考試成績、節日契機、要珍惜等條件。

關於“要珍惜”這一點我也很有感觸,因為我們這代人大多數人都是被父母這樣養育起來,“一絲一縷恆念物力維艱”,咋一聽,叫孩子珍惜東西怎麼就錯了。

李雪老師舉了一個例子,一個媽媽給女兒買了兩盒蠟筆,一盒便宜一盒貴的,並告訴孩子要珍惜,先用便宜的,最後結果是孩子只是使用便宜的蠟筆。為什麼呢?父母無形中將自己的焦慮、負能量傳遞給了孩子,讓孩子在使用時有了心理負擔。

想起我小時候所有的東西都是先用舊的,不好的,好的留在最後,而到最後好的物品到通常也未能物盡其用,心中便會產生很多自責與可惜,應該就是中了“要珍惜”的毒。

李雪老師又舉了一個例子,我也很有感觸。

一位媽媽為控制孩子進食巧克力,採取限量供應的辦法,但有一天媽媽決定讓孩子敞開了吃,原本“摳門”的孩子得到“特赦令”後,開心地要將巧克力與好朋友們分享。

有時候看似合理的控制和安排,其實鎖住了很多。

小時候家裡有人送了一盒“昂貴”的巧克力,至今我都是記得它叫麥粒素。有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我沒有經過父母同意,把麥粒素搬出來了。結果,客人走了之後被狠狠罵了一頓。

匱乏感就是這樣一點一滴滲透到我的骨髓裡。就算我自己自食其力了,也還是會摳摳索索的。

反之,沒有條件、沒有焦慮的滿足會像大河一樣流淌,將豐盛的愛傳遞給孩子。

滿足孩子時還要注意,一定是滿足孩子的需求,而不是父母的需求。這一點也是為人父母很容易走入的誤區。比如購買玩具時,我們可能會替孩子選擇,選擇我們認為更好玩,價效比更高的,事實上孩子需求意願並不是那麼強烈的。報考興趣班也是一個道理,尊重孩子自己的愛好,而不是父母的愛好或是認為有用的'特長。

相比滿足孩子的需求,父母有時候更願意滿足自己的需求,或者不捨得滿足孩子的欲求。這樣的心理並沒有錯,父母無需自責和內疚。 當父母無法滿足時,只需及時、誠實的告知孩子就好,而不是責備孩子的需求多麼地不應該。這樣孩子就不會產生對慾望、物質的羞恥感,也不會將羞恥感帶至成年,影響到他與金錢的關係。因為真相不傷害別人,而惡的評判會。

滿足孩子時不要附帶條件

李雪老師的觀點我基本認同,在養育孩子過程中我大多數時候也都是儘量滿足孩子的需求或是慾望。當遇到不能夠滿足時,我會明確的告訴他,因為媽媽的經濟條件暫時不允許買這樣東西,或是家裡已經有一件類似的了,通常孩子也不會再鬧著要。但也有繃不住的時候。有一次去公園玩,看見別人有泡泡多多也非得要泡泡,我把孩子臭罵了一頓還是給買了。事後總結,這樣矛盾的做法實在太愚蠢——孩子既沒有感受到愛,也沒有感受到快樂(哪怕得到了心愛的泡泡),也沒有領悟媽媽想讓他明白的“道理”。錢花了,結果卻是雙輸的。

人生是修行,育兒更是。育兒即是育己。是孩子讓我看清身上的缺陷和因由,也從而有機會彌補糾正,做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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