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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下半年度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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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017考研的接近,相關的考研資訊也開始出臺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下半年度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下半年度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通知

一、申請人資格

博士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方可申請在2016年下半年度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1、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

2、完成博士學位論文文稿,通過培養單位組織的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

2016年上半年提出學位申請但未獲通過的博士生,在符合《中央財經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過程管理辦法》(校發〔2014〕55號)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下半年再次申請答辯。

 二、答辯資格稽核工作

各培養單位應按照培養方案的規定對本次申請學位的博士生進行答辯資格初審,成績不全、沒有如期完成開題報告、未通過學科綜合考試考核以及沒有達到科研要求的學生均不允許申請答辯。

1、初審內容

答辯資格初審內容包括:課程成績、學科綜合考試、開題報告、預答辯結果、科研成果。

2、科研成果稽核

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稽核工作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初審,研究生院負責終審。科研成果不符合答辯要求的,可申請延期稽核,但最遲延長至答辯前。

3、初審材料報送

各培養單位應於9月16日前將本單位申請答辯的博士生名單以及申請答辯資格材料按照學號順序統一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以下簡稱“學位辦”)。

報送材料包括:身份證影印件、成績單、學科綜合考試報告書、開題報告書及開題論證意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計劃表(一式兩份)、博士學位申請表(一式兩份)、《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統計表》(附成果影印件)。

學位申請表以及研究生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統計表請到研究生院下載中心下載。

 三、學位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和論文評閱工作

通過答辯資格稽核的博士研究生可進入論文的評閱階段。所有博士學位論文全部參加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匿名評閱工作。博士學位論文送交學位辦的截止日期為9月19日,博士學位論文評閱自評表請到研究生院主頁下載中心下載。

 四、論文答辯工作

通過論文評閱的學位論文可進入論文答辯階段。各培養單位答辯祕書要按照答辯日程,憑論文評閱書和答辯計劃表到學位辦領取答辯表決票。推遲科研考核的博士生在領取表決票前還應進行科研情況稽核,仍不符合規定的,不允許答辯。所有博士生的論文答辯工作應於11月20日前完成。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在校內公開進行。答辯的時間、地點和答辯委員會委員由博士生所在學院確定、組織,並須提前3天在學院網站主頁上公告答辯相關資訊,包括答辯申請人、論文題目、所屬學科及方向、答辯具體時間、地點等。博士學位論文須提前1周送交答辯委員會全體委員。

答辯委員會由5-7名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或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副教授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於2-3名,申請人的導師不能作為答辯委員,答辯委員會主席一般應由校外具有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另設1名祕書,負責答辯過程記錄等具體工作。

 五、答辯材料上報

各培養單位應於11月22日前將本單位答辯材料上報學位辦,逾期未報,責任自負。

 六、有關要求

各培養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時間規定嚴格執行。各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按照學校統一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單位答辯計劃和具體日程,採取有力措施,嚴格過程管理,確保下半年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