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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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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1

1.應急指揮中心:綜合管理部

2.應急電話:xxxxx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指揮、應急救援物質的準備工作、應急措施的落實、裝置設施的處理及對外聯絡和具體協調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警戒,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5.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並迅速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急救。

5.2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封鎖事故現場,穩定現場及周圍人員的情緒,防止發生慌亂,設立安全區,派專人監護。

5.3如系裝備導致的人員傷亡、綜合管理部應對裝置設施進行處理。

5.4發生危險化學品洩漏、中毒事故,按危險化學品洩漏、中毒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處理。

5.5發生輻射傷害事故,按重大輻射傷害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處理。

5.6發生交通事故按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處理。

5.7發生觸電事故,先切斷肇事電源,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再對傷員進行救護,若傷者已無呼吸、心跳,則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復甦急救;並迅速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急救。

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為及時、有效、迅速地預防和處理鍋爐結焦而引起的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打焦而造成燙傷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要求,特制定《發電廠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人身、保電網、保裝置”為原則,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除焦的有關規定為指導,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1.3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理,需要動員企業的力量乃至社會力量,企業員工都有參與危急事件處理的義務。

2概況

2.1二級打焦燙傷人身傷亡:鍋爐內雖發生結焦,但未影響機組負荷,投用吹灰器或打焦可以清除。

2.2一級打焦燙傷人身傷亡:鍋爐內結焦後投用吹灰器無法清除,打焦也不能維持鍋爐正常執行或冷灰鬥已結滿渣無法排出。

3應急預案內容

3.1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3.1.1為了做好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後的應急處理,將事故損失降至最低,厂部成立發電廠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3.1.2成立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

3.1.3領導小組的職責

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負責向大唐集團公司和河南分公司等上級安生部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組織和提供在搶險過程中及善後工作的物資及車輛供應。

當危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3.1.4日常管理辦公室職責

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週期,日常檢查。

組織對本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發生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3.1.5應急通訊:

總指揮電話:7212副總指揮電話:7211、7213、7214

日常管理辦公室電話:xx

辦公室主任手機:xx

辦公室副主任手機:xxx

火警119消防隊7119

醫院門診7295市醫急診120

廠總機7222小車班值班7456

厂部值班(新廠集控7419)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打焦工作,須由經過訓練的工作人員進行,實習人員未經指導與學習,不準單獨進行打焦工作。

3.2.2打焦時工作人員必須穿著專用防燙服、工作鞋,戴防燙的手套和頭盔。

3.2.3當燃燒不穩定或有爐煙外噴時,禁止打焦。

3.2.4打焦時,兩旁應無障礙物,以便有爐煙外噴或灰焦衝出時,工作人員可以向兩旁躲避。

3.2.5打焦工作前應辦理工作票,制定危險點分折與預控措施,執行人員應保持燃燒穩定並適當地提高爐膛負壓,在司爐操作處所,應有明顯的“正在打焦”的標誌。

3.2.6打焦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平臺上或地面上,不準站在樓梯上、管子上、欄杆上等地方,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照明。

3.2.7打焦用的工具必須完整適用,用畢須將工具放在指定的地點。

3.2.8在結焦嚴重或有大塊焦掉落可能時,應停爐打焦。

3.2.9打焦時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以防打傷。工作人員應站在打焦口的側面,斜著使用工具,現場要有人監護。

3.2.10在打焦時爐底冷灰鬥周圍應設定圍欄,以防汽浪傷人,必要時關閉冷灰鬥弧門,進行定期排渣方式。

3.2.11打焦過程中,發現爐內變暗,應迅速閃開,以防焦噴出傷人。

3.2.12打焦的順序是自上而下進行,不得用水直接向爐內衝焦,以防爆管和蒸汽傷人。

3.2.13冷灰鬥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的預防:

冷灰鬥打焦要遵循爐膛打焦的相關要求。

冷灰鬥打焦要搭設平臺,在平臺的打焦孔側方向要設定避讓斜坡通道,現場要有20米以上的通暢的安全距離。

在鬆動冷灰鬥人孔門螺栓前,先要用撐杆抵牢人孔門,用繩索繫牢人孔門拉手、撐杆和鎖緊螺栓,鬆開鎖緊螺栓後,人站在人孔門側面用繩索拉開人孔門,以防冷灰鬥內的焦灰突然崩塌噴出傷人。

現場地面的焦塊要及時用水沖洗乾淨,以減少焦灰的飛揚。

在冷灰鬥打焦過程中,熄火、水封水不得停用,撈渣、碎渣機要正常投運。

在冷灰鬥打焦時,如爐內有焦塊落下的跡象時,要關閉弧門採用定期排渣方式,以防撈渣機內濺起的汽水傷人。

如有焦塊卡澀撈渣機需處理時,必須關閉冷灰鬥弧門,以防落焦傷人,待撈渣處理工作全部結束後,方可開啟弧門。

冷灰鬥打焦工作結束後,關閉人孔門時,用撐杆抵牢人孔門後,方可擰上緊固螺栓。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當鍋爐出現結焦時,應迅速處理,同時彙報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佈啟動二級應急預案。

3.3.2當鍋爐發生大面積結焦或冷灰鬥無法出渣時,現場人員立即彙報打焦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指揮部,指揮部成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宣佈啟動一級應急預案。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工作人員如發生燙傷後,因立即在現場用冷水進行降溫,以降低高溫對面板的灼傷。

3.4.2立即聯絡廠職工醫院醫務人員到現場救治或拔打120急救電話,聯絡救護工作。

3.4.3不得強行脫除燙傷人員的工作服,以免擴大損傷燙傷表皮。

3.4.4對燙傷嚴重者應禁止大量飲水,以防休克。

3.4.5領導小組要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向大唐集團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安陽市安全生產局彙報。

3.4.6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宣佈應急行動結束。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

3.5.2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因各種不安全因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常州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人身傷亡事故,是在公司內生產過程中造成重傷及以上的人身傷亡事故、公司交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條: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提高員工對防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的知識,發動和依靠員工,不斷完善各項防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措施,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質儲備上和技術力量上做好充分的準備。一旦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能迅速作出應急救援的反應,及時動員和組織公司員工積極投入搶險救災,減少人員和裝置的損失,維護公司的穩定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司領導統一指揮、高效協調、部門負責、協同處理。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時過程中,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

第五條:公司成立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總經理和相關分管工作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第六條: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下設五個工作組、一個救援搶險隊:

1、現場警戒保衛組,由保安隊負責。

2、現場搶救組分別設在以下部門:

(1)、生產現場安全事故由生產經營部負責。

(2)、火災事故由生產經營部負責。

(3)、食堂中毒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4)、道路交通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3、醫療救護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4、物資保障組,由物資部負責。

5、善後處理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6、救援搶險隊,由保安隊及公司義務消防隊組成,人事行政部負責。

第七條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人事行政部,其主要職責如下:

1、協調各組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揮體系:協調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2、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到最低程度;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4、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出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相應的調整與補充;

5、根據事故發展處理情況,如有繼續危及周圍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根據事故發展處理狀況,如需藉助社會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指定專人積極聯絡,同時配合做好救援前期準備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做好穩定公司生秩序和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9、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10、根據事故處理情況,授權公司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事故處理綜合資訊。

第三章通告與應急響應

第八條通訊聯絡

1、應急救援指揮部電話:白天,晚上

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3、蘇州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4、蘇州市火警電話:119

第九條即時報告

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後:

1、發生事故的班組必須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用電話報告所在部門領導,由所在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給人事行政部、公司分管領導,再由人事行政部根據規定逐級上報市安監局和各股東方安監部門。

2、對夜間發生的事故,發生班組必須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用電話報告所在部門值班人員或當值值長,由所在部門值班人員或當值值長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領導。對發生的'交通事故,所在車輛的駕駛員應立即向交警部門彙報(如所在車輛的駕駛員受到傷害,車上的公司員工承擔彙報的義務),並同時向所在部門領導彙報,由所在部門領導向公司分管領導彙報。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害情況、事故的發展的趨勢;

(3)事故搶救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4)需要公司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十條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班組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在報告的同時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及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根據規定及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向上級彙報。

(二)保安隊應當做好公司內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及人員疏散工作。

(三)事故發生部門、班組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第四章事故現場恢復與結果

第十二條當現場人身傷亡事故救援行動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定部門進行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

第十三條當現場人身傷亡事故救援行動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授權專人宣佈終止應急救援、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第十四條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的性質,成立相應的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等工作。

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4

一、組織機構

應急處理總指揮:經理

應急處理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安全員、財務主管、裝卸隊長、裝卸班長、業務員

應急指揮部設在煤場辦公室:23533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制訂並批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訓練演習;

(3)、保證搶險所需經費並配置必要的物資、裝置;

(4)、決定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訊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作出請求有關方面援救的決定。

(5)、向上級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6)、總結事故教訓。

三、事故現場的應急措施

副指揮在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初期、公司應急預案啟動前,需要完成彙報、實施緊急救護、維護事故現場、維持正常執行等工作,這對後續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具體工作有以下幾方面:

(1)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後,由安全員指定專人維護事故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嚴防二次傷害,同時上報應急處理總指揮。

(2)副指揮應指派專人引導相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3)副指揮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利用現場資源,採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如:火災撲救可啟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觸電事故可啟用《觸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指定有經驗的人員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對受傷害的人員進行救護。

(4)事故現場人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技能,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救護,如:心肺復甦(人工氧合)、外傷包紮等,同時應迅速聯絡就近正規醫院進行專業救護。

四、相關部門的應急措施

針對人身傷亡事故的特殊性,即人的生命受到傷害,以下相關部門應迅速採取措施:

(1)值班幹部在接到報告後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實施救治同時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總指揮報告,並應與當地120急救中心聯絡,請求支援。

(2)安全員及業務員在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進入、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並全面收集事故資料,引導外來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協助醫務人員搶救傷員。

五、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理的實施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人身傷亡事故報告後,應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在接到通知後,進入應急狀態。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的類別,執行以下處理程式。

(1)現場指揮組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維護正常的換裝作業,同時根據需要在事故現場設定隔離,並指派人員到現場進行巡視,採取措施,儘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狀態,在儘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前提下,使其恢復至無害狀態,待查。

(2)安全員要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並全面收集事故資料。

(3)醫療救護組應根據人員傷害情況,採取相應的救治措施,並應正確指導轉移受傷人員;救護人員在救治傷員過程中還要做好自我保護。

(4)其他專業組根據現場指揮組的實際需要,及時提供援助。

(5)善後處理組在事故發生後要做好受傷害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及保險索賠工作。

六、及時填寫《事故處理整改書》,並上報有關部門。

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5

為有效控制因突發事故,給職工帶來意外的傷害後果,能組織起高效的搶救排險工作,防止事態的擴大。現根據我站實際,特擬訂如下應急方案。

一、站安全領導:小組立即轉化為現場指揮領導小組。

二、搶救工具:蘇E—T4952。

三、值班電話:xxx(白天)、xxxx(夜間)

四、具體分工:

1.組長負責安排有關人員開展搶救工作的同時,將事故原因或傷亡情況、發生事故時間向公路處領導或有關部門彙報。

2.副組長具體安排好搶救人員和搶救裝置,同時聯絡傷亡職工的家屬,做好安撫工作。

3.組員和當班的徵稽人員及行政人員,一部分負責搶救傷員,其餘人員保護好現場,維持好秩序,保障收費工作正常進行。

五、具體要求:

1.白天發生傷亡事故,領導小組成員要積極履行職責,全力以赴投入到搶救工作中。

2.夜間發生傷亡事故,現場人員要及時彙報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要將傷亡情況、事故原因等情況向站領導詳細彙報,同時組織當班徵稽人員開展搶救工作。

3.站領導接到值班人員的彙報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通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開展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4.根據不同的事故性質,應採取相應的搶救措施。

A.電氣事故:先切斷電源,然後搶救傷員,做好標記。

B.液化氣中毒事故:先關閉液化氣閥門,開啟門窗通風,若中毒嚴重,立即採用人工呼吸等有效辦法進行搶救,同時送往醫院治療。

C.交通事故:立即報警,扣留肇事車輛。需搶救傷員時,應立即攔截車輛(本單位無車輛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治療,在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保護好現場,待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完畢後,撤消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