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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亡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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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人身傷亡應急預案怎麼擬定?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人身傷亡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人身傷亡應急預案

人身傷亡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人身傷亡事故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可能性極大,給施工人員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為了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後,正確、快速地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加強長春東南熱電廠工程的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急工作,防止和減少突發性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害,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機制,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亡事故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國家安監總局(AQ/T9002-2006) 《電力企業專項預案編制導則》、《中能建集團公司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東電三公司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東電三公司長春東南熱電廠工程專案經理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防範及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應對工作。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專案部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在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嚴格履行各級安全責任制,快速、有效地組織人身事故的應急救援。必須遵循“協調一致、救人優先、反應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 事件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風險的來源與特性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人身傷害風險,各類作業發生人身傷害主要來源有: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登高架設、建築拆除、機械操作、用電作業、焊接作業等其特性主要有:

(1)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而造成的人身傷害。

(2)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

(3)各種起重作業(包括起重機械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擠壓、墜落、物體(吊具、吊重物)打擊等。

(4)各種裝置、設施的觸電,電工作業時觸電,雷擊等。

(5)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鹼、鹽、有機物引起的體內外的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的灼傷)。

(6)火災引起的人身傷害。

(7)在高處作業中發生墜落造成的人身傷害。

(8)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人身傷害。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築物坍塌等。

(9)電氣裝置、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壓力管道及閥門超壓爆破或洩漏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10)可燃性氣體、粉塵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觸引爆源發生爆炸造成人身傷害。

(11)有毒有害氣體、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12)廠內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身傷害。

(13)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引起的人身傷害等。 3.2 事故型別、影響範圍及後果

3.2.1人身事故的型別有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灼燙、起重傷害、淹溺、車輛傷害、火災、爆炸、坍塌、壓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3.2.2 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人身事故的區域和作業有:

a、高處作業,上下交叉作業安全措施不當,安全措施不規範、個人防護用品使用不當導致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人身傷害;

b、因機械異常執行或使用不當造成觸電人身傷害、機械傷害; c、起重機械或起吊物體在執行或起吊過程中造成起重人身傷害; d、電氣裝置倒閘操作,電動工具的使用不當造成觸電人身傷害; e、火災和火災撲滅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 f、高溫物體化學藥品及焊接作業造成人員的灼傷; g、構築物、土方坍塌造成的人身傷害;

h、易爆物質爆炸或壓力容器爆炸造成的人身傷害;

k、有毒藥品引起的中毒及用水、用餐引起的中毒造成的人身傷害;

m、特種作業人員發生的人身傷害。(如:焊接專業發生窒息、燙傷、灼傷,起重專業發生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電氣專業發生觸電、感電,化學專業發生中毒、窒息等)。 n、上述各種型別傷害都將可能導致員工造成人身輕傷、重傷、死亡或群傷、群亡的重(特大)人身事故的發生,嚴重影響專案部生產經營、員工的生活質量或造成生命及財產的重大損失。 4 事件分級根據《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結合人身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將人身事件分為4級:

4.1 特大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事故;

4.2 重大人身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事故;

4.3 較大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事故;

4.4 一般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事故。 5 組織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組織體系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四個應急處置專業工作組,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處置工作。

5.2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職 責:釋出和解除救援命令和資訊,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及稽核;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3 應急管理辦公室成員及職責

主 任: 成 員: 職 責:

(1)應急管理辦公室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常設機構,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較大突發事件;

(3)監督檢查專案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日常應急準備工作、組織演練的情況;指導、協調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4)危急事件處理完畢後,認真分析危急事件發生原因,總結危急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5.4 應急處置專業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組 長:姜喜洋

成 員:工程管理部及相關部門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全面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協調事故現場內外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關係,組織協調應急物質,人員急救工作等。 (2)安全保衛組

組 長:邱政軍 成 員:安保部成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引導工作。

職 責:維護現場正常正常秩序,確定警戒範圍,排除危險源,防止二次傷害,落實守護人員,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疏散時的人身安全,做好安置、維持現場秩序、安全警戒裝置的設定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經理工作部、經營計劃部、質量管理部等成員

職 責:組織落實應急救援搶險和應急物資、裝置設施運送所需車輛。固定電話、行動電話、應急呼叫通訊等通訊保持設施完好,應急時確保生產排程和現場應急通訊暢通。

(4)善後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物資供應部、安監部、工會等成員

職 責:負責傷亡員工家屬接待、安撫、慰問和補償等善後工作;負責人員傷亡、裝置、財產損失統計理賠工作;負責事故、災難調查、處理、報告填寫和上報工作。 6 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與預防

6.1.1預警分級

按照人身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人身事故分為Ⅰ級(警報級)、Ⅱ級(預警級)、Ⅲ級(注意級)、Ⅳ級(提醒級)四種級別,由紅、橙、黃、藍四種顏色代表四種級別。四級預警如下:

a、紅色預警:警報級,預計將要發生人身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b、橙色預警:預警級,發生人身事故存在一定的機率,事態在不斷擴大。 c、黃色預警:注意級,發生人身事故存在一定可能性,事態已經臨近。 d、藍色預警:提醒級,可能性較小,事態即將臨近。 6.1.2風險監測

a、在安排重要操作、作業前如大型機具組裝與拆卸、鍋爐鋼架吊裝、熱力系統吹管; b、施工專案部進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詳見《電力工程建設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及達標評級標準》規定,附錄C、D、E);

c、得到極端氣象條件如強颱風、強雷暴、強降雨、高溫天氣等橙色警報時。

應由專案部應急工作組發出預警訊號,接到預警後,各救援隊應立即檢查各種應急物資,確保物資完備,各相關人員應在各自崗位,保證能夠迅速進行應急響應。同時施工專案部應指派專人對施工作業點進行重點監護。

若發生人身傷亡事件,應快速嚮應急工作組相關人員彙報情況,在接到報告後,應急工作組根據事故影響範圍、嚴重程度、可能後果和應急處理的需要,按救援預案事件分級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6.2 預警釋出與預警行動

6.2.1預警釋出程式及相關要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a、釋出紅色Ⅰ級預警後,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所有成;b、釋出橙色Ⅱ級預警後,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所有成;c、釋出黃色Ⅲ級預警後,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和四個;d、釋出藍色Ⅳ級預警後,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到達;d、應急工作小組成員按對應的措施要求開展工作;6.2.2預警行動;a、預警發

6.2.1 預警釋出程式及相關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事故釋出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可能影響的範圍、預警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通過辦公電話、行動電話(簡訊平臺)、計算機網路、必要時人員通知等方式釋出,通知各應急處置工作組。

a、釋出紅色Ⅰ級預警後,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所有成員及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到達相應崗位,按對應的措施要求開展工作。

b、釋出橙色Ⅱ級預警後,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所有成員及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到達相應崗位,按對應的措施要求開展工作。

c、釋出黃色Ⅲ級預警後,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和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到達相。

d、釋出藍色Ⅳ級預警後,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到達相應崗位,公司加強值班並進入相應預警期。

d、應急工作小組成員按對應的措施要求開展工作。

6.2.2預警行動

a、預警釋出後,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檢查確認各類搶險、搶救的個人防護用品、醫療裝置、交通用具、通訊裝備、消防裝置、生產照明、備用裝置、檢測裝置、器材、備品配件齊全;

b、檢查確認通訊工具的報警方法、聯絡方式和訊號規定明確,救援隊伍熟悉各類人身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和步驟;

c、檢查確認人員疏散通道、集合地點安全可靠。適時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妥善安置。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的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作業或活動。

6.3 預警結束

6.3.1 預警結束條件

人身事故發生的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無繼發可能,人身事故預警解除。

6.3.2 預警結束程式

達到人身事故預警解除條件後,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確認無發生人身事故的可能性時釋出解除預警,由應急管理辦公室通知各應急處置工作組,預警解除。

6.3.3 預警結束方式

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情況,綜合分析判斷後,報應急領導小組批准,由應急管理辦公室統一發布預警結束通報,由原應急預警資訊釋出人宣佈預警結束,通過辦公電話、行動電話(簡訊平臺)、計算機網路、必要時人員通知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工作組,預警結束。

7 資訊報告

7.1 應急值班電話:

24小時應急機構值班電話:

7.2 內部報告程式、方式內容和時限

7.2.1 當人身事故發生時,施工班組長要迅速、準確地嚮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應急管理辦公室經彙總、分析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災害的重要資訊,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通知各專業應急小組,以採取相應的行動。同時接到報警資訊的部門應立即組織救援人員到達施工現場,並應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通報進展情況。

7.2.2 彙報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基本現象、事發簡要經過、有無人員傷亡、系統現狀態、現場處置簡況、發展趨勢、有無擴大可能、是否需要實施人員疏散、裝置狀態等簡要情況。

7.3 外部報告程式、方式內容和時限

7.3.1 在人身事故發生後一小時內,應急管理辦公室受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後用辦公電話、或行動電話、計算機網路向公司報告;

7.3.2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類別、簡要經過、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的程度、涉及人員傷害的人數、傷員狀態、救護醫院以及現場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裝置等。

7.3.3 人身事故續報內容及報告流程

事故持續的時間、地點;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裝置損壞初步情況;對社會是否造成影響等情況;

事故引起其他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情況、採取的措施以及控制進展情況。

8 應急響應

8.1響應分級

(1)Ⅰ級、Ⅱ級響應:由專案經理啟動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專案部,聯動政府相關部門。

(2)Ⅲ級響應:由專案生產經理啟動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專案部,聯動政府相關部門。

(3)Ⅳ級響應:由專案生產經理啟動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專案部,聯動專案部相關部門。

8.2 響應程式

8.2.1 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後應迅速啟動本預案,發生Ⅲ、Ⅳ級事故時,專案部按照資訊報告程式,立即與公司安監部門聯絡,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召集各應急救援專業組,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8.2.2發生Ⅰ、Ⅱ級事故時,施工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應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時迅速組織召集各應急救援專業組,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8.3 應急處置

8.3.1 處置措施

人員輕傷處置:

當人員發生輕傷時,a)現場人員應採取防止受傷人員大量失血、休克、暈迷等緊急救護措施,並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段,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並向領導小組報告。b)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協助醫務人員實施各項救護措施。c)受傷人員在現場經過醫務人員處理後,送往醫院進一步進行診治。

人員重傷及以上事故處置原則

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立即採取防止受傷人員失血、休克、暈迷等緊急救護措施,並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帶,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同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組織起所有成員及搶險裝備,然後趕往事故現場瞭解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組織事故處理。

各專業工作組進入事故現場後,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地點應選在交通路口,但不能遠離事故現場,各救援隊伍應儘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並保持與之聯絡。各組均應設醒目標誌,方便救援人員和傷者識別。

8.3.2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現場通道封閉或限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受到傷害,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順暢。

8.3.3起因物、致害物明確,無事故擴大可能時,根據具體情況在事故現場設定隔離,派指定人員進行巡視,防止其它影響。救援過程根據事故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儘快控制起因物、至害物的`狀態,在保護事故現場的前提下,使其恢復至無害狀態。

8.3.4觸電:救援人員採取正確的方法,首先迅速切除電源,使受害人脫離帶電體,同時在事故現場設定安全圍欄,保證安全距離,防止二次事故。

8.3.5火災:應急救援工作中要組織專業人員正確判斷起火點及受傷人員位置,同時根據火災現場實際情況正確分析可能產生的有毒氣體,保證現場救援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供

給;同時組織轉移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隔離防護,防止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8.3.6壓力容器爆炸:正確判斷事故現場具體原因和位置,及時切斷與爆炸裝置相連線的各種裝置,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可能的操作,正確的搶救人員。

8.3.7中毒:組織轉移人員,迅速判斷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質,及時向醫務人員提供相關資訊,便於醫務人員準確施救。對故障點進行排除或隔離措施

8.4應急結束

8.4.1 應急結束的條件

1)人身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環境衛生符合有關標準;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次生、衍生事故已消除。

8.4.2 應急結束程式

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由原應急響應啟動者宣佈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領導小組予以撤銷。

突發事件結束後,善後處理組要向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突發事件報告,造成事故的,在事故結束後上報《事故(或事件)即時報告單》.

9 後期處置

9.1 現場恢復的原則和內容

9.1.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情況,採取積極措施,研究確定施工恢復方案,報公司及上級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儘快施工生產。

9.1.2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

9.1.3 現場恢復拆除臨時措施、恢復常設措施,要做到物放有序、擺放整齊、清潔完整,不得有礙執行人員通行的障礙物,以方便執行人員的操作。

9.2 負責保險和理賠的責任部門

9.2.1應急管理辦公室協調善後處置組負責核算事故應急救援發生的費用,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及時聯絡保險公司做好保險和理賠的具體工作。

9.2.2事故後,應急管理辦公室在組織或協調事故善後處理的同時,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做好受到傷害人員及家屬的慰問和安撫等工作。

9.3 事故調查的原則、內容、方法和目的

按“四不放過”原則,對本次事故進行認真調查,收集事故聲像、文字資料,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責任、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的措施,“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開展反事故教育,並制訂防止此類事故的防範措施以及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

9.4 應急工作總結、評價、改進的內容

9.4.1 人身事故應急處置完成後,應急領導小組及時組織專案部各部門和專業工程處對事故的發生、應急救援、善後處理進行認真的總結、評價,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9.4.2 人身事故所涉及的相關部門應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對所做的技術分析以及各部門採取的整改措施開展技術交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救援、事故搶險等保障體系,提高整體應急處置能力。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隊伍

10.1.1內部救援隊伍:專案部各部門和專業工程處,專案部各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應急救援的義務。進行技能培訓和演練,做好日常應急準備檢查工作,確保應急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到位,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10.1.2 外部救援隊伍 :上級應急管理部門、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包括:通訊、醫療、交通、公安、消防、兄弟單位的救援力量、建設單位(業主)、供應商等)可調集的人員。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

做好應急裝備與備品備件的儲備和配置包括救援機械裝置、監測儀器儀表、交通工具、個人防護、醫療設施、藥品及其他保障物資。做好應急物資的管理工作,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更新,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0.3 通訊與資訊

應急預案啟動期間通訊保障要安排專人值班,加強網路維護工作,確保網路安全資訊能在網路及時釋出,同時切實做好通訊線路和設施檢查維護工作,確保內部、外部在應急狀態下通訊資訊暢通。

10.4 經費

經費在專案部年度財務預算中單獨列支專項費用,設立專用帳戶、專款專用。由財務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由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列計劃,專款用於應急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置、裝備、器材等的配置和專業應急隊伍訓練、演習所需物資的採購。

10.5 其他

10.5.1 每年上報物資保障計劃,配備足夠的保障物資、裝置及備品備件。

10.5.2做好應急救援宣傳工作,做好員工思想穩;10.5.3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情況下的員工要堅守;

11.1.1培訓範圍;將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對;

11.1.2培訓方式;舉辦培訓班、訓練班,利用案例教學、交流研討等方式;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應該;

11.2.1演練範圍;將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納入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有針

10.5.2 做好應急救援宣傳工作,做好員工思想穩定的安撫工作。

10.5.3 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情況下的員工要堅守崗位,保持施工、生活正常進行。

11 培訓和演練

11.1培訓

11.1.1培訓範圍

將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人身事故的監控、處置的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11.1.2 培訓方式

舉辦培訓班、訓練班,利用案例教學、交流研討等方式進行培訓;

11.1.3培訓內容和週期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人身專項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程式、應急資源保障情況等。 11.2演練

11.2.1演練範圍

將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納入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應急救援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人身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提高其專業技能。

11.2.2演練方式

應急演練的方式可以選擇實戰演練、桌面演練。

11.2.3演練的內容和週期

每年開展一次演練工作。要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明確演練目的和要求,內容包括:時間、地點、模擬事件情況、參加演練的部門及人員、應急預案流程、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程式、應急資源保障情況和針對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力求通過演練驗證預案的合理性,發現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演練結束後,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總結和備案。(演練動用裝置、物資;演練效果;持續改進的建議;演練過程記錄的文字、音像資料等)。 12 附則 12.1 預案備案

專案部專項預案報公司備案,業主有要求的報業主方備案。

12.2 預案修訂

12.2.1本預案應根據演練、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完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12.2.2 為保證本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及可操作性,出現以下特殊情況,應急管理辦公室隨時組織人員進行修訂:

1)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3)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4)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5)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12.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專案部安監部組織編制,歸口並負責解釋。

12.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13附件

13.1 各部門應急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13.2 上級應急救援部門、政府應急救援部門聯絡方式 13.3 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13.4 應急處置程式流程圖

13.1各部門環境管理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13.2上級應急救援部門、政府應急救援部門聯絡方式:

13.3 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13.4 應急響應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