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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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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明年醫保 繳費標準和報銷比例有調整

瀘州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解讀

瀘州市將於11月1日啓動繳費,第一檔120元/人·年,第二檔爲260元/人·年

從今年11月1日起,瀘州市開始集中辦理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報銷比例都有所調整。瀘州市還將同步啓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個人繳費工作。這是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市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動員會上獲悉的。

瀘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政策有調整

據瞭解,2016年度個人繳費標準分爲兩檔:第一檔120元/人·年;第二檔260元 /人·年。選擇第一檔次和第二檔次繳費標準,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都是一樣的,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設定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起付線爲200元,在縣級以上城鎮設定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的起付線爲300元,二級醫院爲400元,三級醫院爲800元,市外異地就醫爲900元。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方面,2016年城鄉居民普通門診費用每人限額70元,比2015年增加了10元。與此同時,2016年提高了市內二級及以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報銷標準,其中一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設定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爲85%, 在縣級以上城鎮設定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的爲80%,二級醫院爲75%,三級醫院爲50%, 市外異地就醫爲40%。第二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設定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爲90%, 在縣級以上城鎮設定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的爲85%,二級醫院爲80%,三級醫院爲60%, 市外異地就醫爲50%。

我市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集中徵繳時間爲今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我市將同步城鄉居民大病

補充醫療保險等參保繳費工作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 爲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我市將同步啓動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參保繳費工作。

據瞭解,我市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採取政府引導、公司運作、羣衆自願參與的執行原則。其中,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爲 10元/人·年,城鄉居民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個人繳費標準爲 30元/人·年。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以家庭爲單位整戶參保,兩者必須同時參保,但70週歲以上的老人只能參加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的集中繳費時間與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同步,仍爲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