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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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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就業協議書填寫範本

就業協議書怎麼寫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範本)

畢 業 生 張××用人單位 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學校名稱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經市人事局、師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係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稽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篇二:醫院勞動合同書

編號

廣安仁仁醫院勞動合同書

甲 方(用人單位):廣安仁仁醫院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0826-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職 稱:

因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月,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務合同。

第二條 乙方自願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從事工作。工作具體內容由甲方確定。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甲方負責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工時和休假的規定。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確定乙方的勞務報酬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基本工作為元,其它各類福利元(含國家規定的各類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元,其他補貼元),福利調整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若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崗位薪酬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中足額包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及所有補貼和補償

費等,乙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自主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並自行辦理有關手續,並全權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並自願放棄勞務有關的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應同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崗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佔用的甲方和財務。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接觸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扔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 乙方接觸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並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四條 甲方和用人單位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附:1、《申明》一份。

2、《申請》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