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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員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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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教研員的管理工作,提高教研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現制定教研員管理制度如下:

教研員的管理制度

一、評估

(一)評估方式

1.教導處檢查、監督。

2.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3.瞭解工作業績。

以上幾方面作為教研員量化考核的主要方式。

(二)評估內容

1.出勤。教研員要模範遵守制度,堅守崗位,潛心工作,力爭全勤。此項作為評估是否稱職的條件之一。

2.完成聽課任務。聽課態度要嚴肅,“聽課記錄”詳細認真,記錄中要有教學過程、發現的問題、閃光點。課後要提出指導意見,針對性強,且有新意。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流,交流部分,從授課教師的教學反思中檢查。此項工作以檢查聽課者的聽課記錄、被聽課者的教學反思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瞭解情況。

3.教師業務提高。教研員工作,要面向整個學科,對側重負責的學年組,要求熟悉情況,措施得力,效果較為明顯。以每學期的各項檢查驗收結果及教師評價為評估標準。

4.開展各項活動情況。根據教研員教研、教改工作職責,對沒有教研、教改實驗方案,基本不開展活動,工作缺少主動性,寫不出實驗報告或教改論文,工作效果長期不明顯者,按不合格評價。

5.個人專業發展情況。教研員工作的重要性促使教研員要必備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更新教育思想。教研員能否繼續學習,不懈提升自己,是考核教研員的其中一項。

二、獎懲:

1.教研員實行結構津貼制,每月的津貼為200元整。兼做學年組長者,可以兼得此兩項津貼。

2.對工作認真負責,且富有成效者,教師年度考核學校參照一定的比例給予加分,不稱職者,不加分。

3.每星期或每個月教導處對教研員工作進行檢查或抽查,沒有按時完成聽課量者,第一次發現,扣課時工資和崗位津貼;第二次,在雙倍扣除津貼基礎上,寫出情況說明報主管校長;在一個月裡出現三次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教導處將報請校長,勸其自動離崗。其它工作未完成者,不能按課時衡量的,在學期末一併核算,扣發津貼,扣到滿工作量為止。

4.每年根據年度考核、教師評價、調查問卷等方式評出若干名優秀教研員,發放獎勵津貼若干元。(具體數目待定)

5.年終考核不合格者,免去其教研員職務。其崗位由大家自由申報,競爭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