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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生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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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職學生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職學生考勤制度

為嚴肅學院教學紀律,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促進優良學風的形成,根據教育部《學生管理規定》及學院有關檔案規定,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範圍:

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院統一組織的一切教學活動。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實習和學院統一組織的勞動、早鍛鍊、軍訓、政治學習、形式教育及其它規定需考勤的活動都必須實行考勤。

二、考勤計算標準:

(一)考勤計算的基本單位為節(課時);

(二)上課鈴響後進入教室者為遲到,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離開教室者為早退;

(三)未經請假、請假未獲批准和超過請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寒、暑假和法定節假日未按學院規定時間返院者)均為曠課;

(四)遲到或早退三次為曠課一節;遲到或早退每次超過20分鐘作曠課一節論;

(五)升旗儀式和晚自習一次未到按曠課一節論;

(六)學院統一安排的政治學習或活動,按規定摺合課時計算。

三、考勤程式:

(一)按規定學生必須參加的教學環節,教師可採取點名檢查或抽查的'方式記錄學生到課情況,作為評定學生平時學習成績的重要參考。學生正常課堂考勤由任課教師和各班班長負責,任課教師清點或抽查學生名單後,指定班長填寫缺課人員情況;考勤報表應由任課教師和各班班長同時簽字;每次的《考勤報表》由各班班長交輔導員(班主任),每週彙總報系(部),每月統計報表交學工處。

(二)學生參加升旗儀式、早鍛鍊由院團學會和校風督察隊負責清查出勤人數,由各班輔導員(班主任)和班長填寫缺勤學生名單。

(三)學生晚自習由校風督察隊負責清查出勤人數,由各班輔導員(班主任)和班長填寫缺席學生名單。

(四)學生參與政治學習及其他活動考勤,由輔導員(班主任)負責。

(五)系(部)每月初統計一次學生考勤情況,並將統計結果予以公佈,列入學生德育考核評分中。

四、請假規定:

(一)學生因故不能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課堂教學,實踐教學和學院統一組織的政治學習與活動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二)病假:學生因病請假三天以內,必須由校醫務室出具病休證明(轉診、急診除外),並經輔導員(班主任)同意,由班長報告任課教師;因病需請假四天以上或住院治療,輔導員(班主任)要及時報告系學生工作負責人,並報學工處備案。學生因病缺課超過一學期三分之一,應當休學。

(三)事假:原則上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原因必須請事假,應持相關證明和本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輔導員(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系學生工作負責人批准;請事假超過一週,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學生工作處批准。所有事假經批准後,每次上課前,由班長向任課教師予以報告。

(四)體育假:女生臨時請體育假,須交驗校醫務室證明,由班長(或體育委員)向體育教師請假。

(五)公假:原則上學生上課期間不准許請公假。因院、系重大活動或重要會議等特殊原因須請公假一天以內,應持相關證明,經輔導員(班主任)同意,由系學生工作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學生工作處批准;需請公假兩天以上,必須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院領導批准方可。所有公假經批准後,由輔導員(班主任)向任課教師予以說明。

五、違反考勤制度處理辦法:

(一)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一律通報學生家長。

(二)一學期累計曠課(包括遲到、早退等折算的曠課)數達到一定程度時,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考勤結果作為是否休學、能否參加期末考試和德育考核評分、平時成績評定的重要依據。

本制度由學生工作處會同教務處研究制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