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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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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1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專人負責使用管理,使用人員要儘快熟悉儀器的原量、構造、使用方法等,並要建立儀器裝置操作規程、使用記錄、保養維修登記制度。

二、儀器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修理人員應及時查詢原因,並做詳細記錄(屬正常使用發生的故障或操作不當使儀器損壞的,要實事求是地做出鑑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時報告器械科,屬異常損壞,科室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並報請院領導研究處理。

三、大型儀器裝置要採用專管共用,有些則要集中在某個中心,以便充分發揮儀器的效能。

四、大型儀器裝置,要按規定標準收費,院內外進行的科研專案,要收科研費。

五、儀器裝置概不外借,不經主管科室及院領導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發現有拿出者,將進行罰款處理。

六、儀器裝置的使用與獎金掛鉤:對於購置後長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專管共用,由器械科會同有關科室提出報告,扣發科室主任或科室獎金,並經領導批准調整使用。

七、嚴禁非修理人員隨意拆卸儀器裝置,違者必究。

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對儀器裝置檔案的管理,妥善收集與管理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裝置的相關資料,制定本細則。

2、適用範圍

2.1本細則適用於醫院對重點儀器裝置資料的管理,包括裝置說明書、合格證、維修證、圖紙等全部隨機資料及後續服務資料。

2.2本細則僅針對儀器裝置檔案的管理,從屬於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3、管理範圍

3.1凡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進口和國產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裝置,必須建立檔案。

3.2凡屬歸檔範圍內的儀器裝置的購置申請報告及批覆檔案,應存入該儀器裝置檔案內。

3.3凡屬歸檔範圍內的儀器裝置,到貨後應由藥械部的`兼職檔案人員參加開箱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並存檔備案。

3.4凡屬歸檔範圍內的儀器裝置的全套隨機技術檔案、儀器裝置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除錯等材料,均為存檔範圍。

3.5已建檔的儀器裝置在管理、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應歸檔,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4、工作要求

4.1藥械部的兼職檔案員負責儀器裝置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維修和使用統計工作。

4.2儀器裝置檔案內的檔案材料,要按時間順序排列,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標在右上角,背面標在左上角,並完整填寫卷內目錄。

4.3儀器裝置檔案應一式三份,原件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檔案室,一份影印件留在裝置使用部門備用,一份影印件在藥械部存檔。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和裝置使用情況。

4.4儀器裝置檔案應放置在專用的檔案櫃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詢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5儀器裝置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4.6辦理借閱手續後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並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3

1、護理人員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按照衛生部《消毒技術規範》,凡是高度危險性物品,必須選用滅菌法滅菌;凡中度危險性物品,可選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險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潔處理。

2、根據物品的效能選用適當方法進行滅菌消毒。連續使用的氧氣溼化瓶應每天消毒,每日更換滅菌水。備用的氧氣溼化瓶應每週消毒1-2次。手電筒、血壓計、聽診器、微量泵、心電監護儀、除顫儀等儀器,應保持清潔,每週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汙染時隨時消毒。開口器、壓舌板、口咽通氣管、簡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結束後進行終末消毒,乾燥儲存。霧化器、吸引器、呼吸機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結束後行終末消毒,乾燥儲存。

3、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領用、保管、使用、處理、毀形等各環節,應嚴格按照《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管理規範》執行,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物品在密閉儲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毀形及浸泡消毒。

4、有儀器裝置、搶救物品消毒專用登記本,每次消毒後應及時記錄。

護理儀器裝置管理制度4

凡臨床不能使用的,符合醫療裝置報廢條件的,應予以報廢。

(一)醫療儀器裝置的報廢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裝置應按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或效能低劣,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3.技術嚴重落後,耗能過高(超過國家有關標準20%以上)、效率甚低、經濟效益差者;

4.機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6.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在經濟上不合算者;

7.嚴重汙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者;

8.計量檢測或應用質量檢測不合格應強制報廢者。

(二)醫療儀器裝置的報損條件

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裝置由於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其使用功能的,按報損處理。

(三)醫療儀器裝置報損、報廢的處理原則

1.需要報廢報損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裝置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並填寫"報廢、報損固定資產審批單",經由技術鑑定部門鑑定確認無法修復使用的,再由醫療裝置科稽核(對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裝置須經醫院儀器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主管院長同意後,由財務部門負責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報衛生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2.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裝置,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對於可供家用裝置的報廢處理,應加強稽核,嚴格控制。

4.待報廢固定資產在未批覆前應妥善保管,已批准的報廢的大型醫療裝置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賬,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可辦理財務減賬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裝置更新費、改造基金專案專項使用。

6.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裝置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交主管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