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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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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定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安全疏散指5、示標6、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10、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滅火預案。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裝置、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0一0年6月3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裝置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築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

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倉庫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定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徵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溼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裝置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定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範的規定,設定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應當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採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定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牆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並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誌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裝置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於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0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02、組織開展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裝置執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整改。

03、落實每日防火巡查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小時開展一次,並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是否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六)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七)娛樂場所、會議室、廚房、茶坊等區域使用或者營業結束後,應清除遺留火種,切斷非必要電源、氣源。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04、加強消防設施管理

賓館飯店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

自動消防設施的各種聯動控制裝置應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系統應當設在自動狀態,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啟動開關應當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05、嚴格消防控制室管理

賓館飯店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當持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處置程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兩人,在值班期間嚴禁脫崗、擅離職守。

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處置程式。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後,應當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確認火災後,立即確認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並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06、設定消防安全標識

賓館飯店的消防設施裝置及器材應當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門後應設定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並在客房顯著部位設定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定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裝置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07、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所有員工應當瞭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賓館飯店應結合實際對公眾開展消防宣傳,如在客房電視、電腦設定開機消防安全提示等。

08、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

設有消防控制室且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09、制定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

賓館飯店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練;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客房、廚房、鍋爐房、配電房、洗衣房、庫房等場所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定期組織演練。

10、禁止行為。

賓館飯店應當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築、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夾芯材料燃燒效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員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

(四)採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設定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或其他障礙物;

(七)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八)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 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 門衛人員要著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菸、吃東西。

三、 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 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 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 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 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檢視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 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 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 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後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並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週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廳的火險,一般來自於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於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週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於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菸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營業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菸;

禁止在營業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禁止在營業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

禁止在化妝品區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髮膠、指甲油等);

禁止在雜貨區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不得在商場記憶體放垃圾,封好櫃檯下側同地面縫隙;

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裝置正常執行;

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後開氣原則;

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裝置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裝置;

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菸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

禁止閒人進入配電房;

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紮;

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週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禁止在倉庫內吸菸、動火;

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

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紮;

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裝置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禁止吸菸,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禁止在該區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

禁止在該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將菸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儲存;

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

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國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⒊ 教室、辦公室、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⒋ 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⒍ 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出現火險要全力保護學生,及時報告火情。

⒏ 德育處、班主任等每學期均要用集體晨會、講座、主題班隊會、宣傳欄、 安全手冊等形式積極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級組長、班主任、專用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專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⒑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衛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後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菸,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衛部門批准,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牆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並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裝置。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並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菸,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並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強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公司財產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確實把工作落到實處

1、公司營業網點必須二十四小時留人值守,一旦出現煙火報警等險情,在切斷電源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疏散;

2、利用網路電視監控系統無限時地對每個區域實施不間斷監控,一旦出現險情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報警,安保部門迅速組織人員消滅火災隱患;

3、明確各通道、區域的疏散標識,經常對安全應急燈、門及安全出口進行檢查,遇有險情,保證人員能緊急疏散;

4、公司安保部門必須經常對消火栓、、滅火器、電路等進行檢查,保證滅火器具及電器裝置的完好率和合格率,確保人員生命及財產的絕對安全;

5、辦公、營業等公共場所絕對禁止吸菸或使用明火;

6、一旦發現火警,須採取如下措施:

(1)撥打火警電話(119),準確報告起火部位、燃燒品等情況;

(2)按動附近火災報警器;

(3)關掉一切電源開關,關閉火警現場的門窗;

(4)迅速呼喚同事援助;

(5)利用附近滅火裝置,盡力將火撲滅;

(6)服從現場最高領導指揮,見義勇為,身先士卒,奮力撲救。

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群策群防

1、 公司各部門領導及公司主要領導尤其要重視消防的防範意識,把工作做在前面,切實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 加強與消防部門的密切協作,定期聘請專業消防人員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工作的培訓和指導;

3、 經常組織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不定時地進行消防滅火訓練和演練,做到公司上下人人知曉消防常識,遇有險情人人都能熟練操作滅火器具;

4、 所有員工都應積極參加防火演習,瞭解有關消防知識,熟記火警電話,熟悉電源開關、出口通道、滅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基礎性的工作,公司所有人員都應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時刻把它放在心上,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保證人員人身和財產絕對安全,保證公司長期穩定地發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房控制室內不得會客、吸菸、不得動用明火,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菸標識。

二、機房或控制室內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雜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機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員交接班前後必須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執行、裝置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四、用於機器裝置保養維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裝物、擦試劑、塗料等物料用 完後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丟棄。

五、機房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持有特殊工種資格證書。

六、機房或控制室內嚴禁私自拉電源或安裝電氣裝置。

七、機房或控制室內應當配有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值班人員應瞭解位置和使用方法,並且實行責任制,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遇有火災、火險及時撲救與報警。

八、機房控制室內的所有裝置、電氣線路要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和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洩漏。發現洩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並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過載執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食堂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 寺院須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消防安全條例,制訂治安、消防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並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

2.寺院法定代表人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職責。

3. 制定並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

4. 配備安全消防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 重點寺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須成立專職的消防隊伍或群眾義務消防隊,組織對僧眾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滅火訓練。

6. 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7. 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領導小組,由寺院負責人(住持或監院)任組長,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實。

8. 滅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關法規配置,滅火器定時檢查,按時更換滅火器內的藥物,保持有效狀態。寺院內防火專用器具應有序擺放,嚴禁挪作他用。

9.寺院電線佈設,電線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對寺院內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10. 定期檢查寺院各殿堂內的消防安全裝置,發現情況須及時處理,重點寺院及重點文物須責任到人,24小時巡查,確保寺院安全。

11. 寺院採購以的香、燭、鞭炮及金泊等要分開存放,嚴禁混存,炮、燭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熱、熔點自然之下引起火災。

12. 寺院僧眾及清真寺常住人員應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定期開展消防演練。自覺接受消防安全部門的指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寺院安寧及僧眾安全。

13.重點寺院須在聯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機關的指導下,成立保安室,並專人值班,做好寺院財產及僧人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好寺院的秩序,對偷竊、打架、起鬨鬧事等各類違法亂紀事件,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影廳、放映廳、卡拉OK廳、遊藝廳、桑拿浴室、網咖、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稽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稽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稽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稽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檔案;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檔案;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檔案;

(五)消防設計檔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字,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例項、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檔案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採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稽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稽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稽核。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檔案;

(四)有防火效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檔案、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檔案;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檔案;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