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制度>

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哪些

文思屋 人氣:2.06W

為進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進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擴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知情權、質詢權和監督權

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哪些

更好地落實“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樹立民政機關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聞發言人的設立

大姚縣民政局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局領導班子擔任,第一新聞發言人:張楊(縣民政局副局長),第二新聞發言人:趙紅(縣民政局副局長),辦公室主任為新聞發言人的聯絡員。

二、新聞發言人的職責

(一)新聞發言人是局釋出新聞資訊的`責任人,應根據新聞釋出有關規定,及時、準確、系統地做好全域性新聞資訊公開發布工作,主動引導好輿論導向。其他人員未經新聞發言人授權,不得擅自發布新聞資訊。

(二)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通報我局重大舉措、重要活動和突發事件,擬定相應的宣傳口徑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新聞發言人釋出新聞資訊,其內容和口徑須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必要時應請示上級部門。

(四)建立局新聞預警和輿情監控機制,研究、掌握輿論導向及境內外媒體有關報道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並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工作。

(五)在上級部門統一指導下,做好外地記者到我局採訪的接待工作。

三、新聞發言人釋出新聞資訊的主要形式

(一)通過新聞釋出會、記者招待會、新聞通氣會發布新聞資訊。

(二)通過網際網路(大姚縣民政局政務網站)釋出新聞資訊。

(三)通過書面形式釋出新聞通稿。

(四)通過接受記者採訪、向新聞界發表談話釋出新聞資訊。

四、新聞釋出會的時間

局不定期舉行新聞釋出會,遇重大突發性事件等特殊情況,可隨時舉行。

五、新聞釋出會的內容

(一)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部署和規範性檔案的有關內容。

(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階段性工作目標進展情況。

(三)涉及局的重大問題、重要活動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重大突發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縣性的重要事項。

(五)需要釋出的其他事項。

六、新聞釋出會的審批與管理

(一)新聞釋出會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局召開新聞釋出會,須到縣委宣傳部履行審批手續,獲准後方可舉行。

(二)新聞釋出會內容和主題的確定,可由局辦公室根據局階段性工作特點和需要直接提出。

(三)例行的局新聞釋出會,由局分管局長審批;涉及全域性性工作的新聞釋出會,根據局有關會議決議或局長批示進行;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按照上級部門和縣委宣傳部的有關規定審批。

七、新聞釋出會的組織

(一)局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監督指導本局的新聞釋出會工作,包括確定到會新聞單位、協調安排記者現場或會後採訪和社會輿論的反應以及會務工作等。

新聞釋出內容涉及到的有關業務股室協助負責新聞釋出會組織召開。

(二)協助負責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的業務股室,應當提前準備並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新聞釋出稿,一般不超過五百字,時間不超過八分鐘;

2、背景材料,介紹與釋出會內容有關的情況,為新聞釋出稿的補充材料;

3、主持詞,介紹釋出會主題、簡要背景、釋出人、議程等內容;

4、其他宣傳材料或光碟等電子產品。

(三)一般情況下,新聞釋出會由新聞發言人釋出新聞,必要時也可邀請上級部門領導、縣領導或有關方面負責人釋出新聞。

八、新聞釋出會紀律

(一)新聞釋出會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遵守新聞宣傳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舉辦新聞釋出會應嚴格按照批准的內容進行,所釋出的內容要按照確定的口徑統一對外發布。如需變動,要重新審批。

九、其他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