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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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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考試已經結束,考試成績也相繼公佈,所以今天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關於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合格標準等資料,歡迎大家閱讀了解哦!

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合格標準

考試簡介

二級建造師考試屬於執業資格,是擔任專案經理的前提條件。同時,考生也可以選擇參加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有國家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自2009年起二級建造師實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題制度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經過註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註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註冊手續。一級註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全國通用,二級建造師只要初始註冊了就可以被稱為註冊二級建造師了,就可以全國通用。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

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全國各地不一,應以當地人事考試網公佈的資訊為主。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一般不高於總分的60%。

二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情況初步統計為:《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45分~6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為45分~72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根據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證書註冊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 建造師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准予註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訊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專業工程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已經註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延續註冊手續。

證書有效期

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註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在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註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

成績管理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除雲南外其他各地區均實行兩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 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雲南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即考生必須在一次考試中通過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