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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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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

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和“創新強市”戰略,推動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繼續走在前列,根據黨的十八大有關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要求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前兩輪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援、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推進創新型城市和創業型城市建設,注重政策整合提升,進一步完善創業扶持體系,強化創業意識,提升創業能力,優化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聚集更多的大學生來杭創業。堅持量質並舉,優先扶持成長潛力好、發展前景優的大學生創業企業,以實訓促進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不斷提高創業層次和質量,培養一批有影響力的“新銳杭商”,為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建設“東方品質之城、幸福和諧杭州”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力爭新成立大學生創業企業3000家以上,吸引6000名以上大學生來杭創業,帶動就業15000人以上;資助大學生創業專案600個左右,力爭其中60%以上為我市十大產業專案;徵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參賽專案3000個以上。

(二)完成第一輪百名杭州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制定實施第二輪杭州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組織創業實訓、見習訓練大學生15萬人以上;依託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培訓大學生創業企業負責人500人次以上;舉辦創業就業政策講座300場左右,參加大學生5萬人次以上。

(三)力爭新建大學生創業園10家,爭創省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2家以上,爭創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12家。

三、扶持政策

(一)創業專案無償資助

1、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大學生在我市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以下簡稱6個老城區)範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且從事當年度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專案。大學生在杭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註冊資本30%”。下同〕,可申請最高額度為5萬元的商業貸款貼息或2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六個等級的專案無償資助(市、區財政各承擔50%)。

2、對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進的大學生創業專案,可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經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稽核和專家評審後,給予20萬元的專案無償資助。

3、加大對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參賽專案在杭落地轉化的扶持力度,400強參賽專案在杭落地轉化的可直接申請5萬元的無償資助;大賽獲獎專案在杭落地轉化的可直接申請10萬元至20萬元的無償資助;對在杭落地並獲得創業投資的大賽專案,由市、區縣(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跟進投資。

4、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在杭自主創業的,對創業專案分3萬元、6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五檔予以無償資助;對創業大學生村官實際支付的貸款利息和擔保費,3年內分別給予總額不超過4萬元的貼息和總額不超過9000元的全額補貼。

5、科技型大學生創業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向市科委申請“雛鷹計劃”、“青藍計劃”資助。“雛鷹計劃”企業在培育期間獲得創新基金等國家、省級專案資助的,按國家、省資助金額的50%予以配套資

助,資助資金由市和區、縣(市)共同承擔。“青藍計劃”企業創辦過程中,經市科委等部門稽核,在企業註冊登記後給予20100萬元的財政資助。

6、文創型大學生創業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向市文創辦申請文創產業專項資金扶持。按專案投資額的20%以內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經市文創委認定扶持的重點專案除外)。投資額在200萬元(含)以下的公益性專案按定額補助辦法進行資助,扶持額度一般不超過40萬元。對納入“杭州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企業(集團)培育庫”的重點文創企業(集團)所申報的重點專案,經市文創委研究同意,可按專案投資額的25%以內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50萬元。

(二)傑出創業人才培育扶持

深入實施杭州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建立健全扶持服務體系,對入選杭州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的每位培育物件提供50萬元的培育扶持資金和服務,用於教育培養、專案攻關、技術研發、經營管理、市場開發等;或者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銀行貸款貼息,扶持成長期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健康快速發展。扶持資金和貸款貼息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三)創業融資扶持

1、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享受相應的貼息政策。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已在6個老城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小額貸款,借款合同期在2013年1月1日以後的,經申請稽核可按規定給予貼息。

2、繼續實施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風險池”基金專案,已被市、區相關部門認定為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可申請“風險池”專案融資支援,期限一年,到期後如執行良好,可滾動操作,並適當放大規模。“風險池”專案下的業務,原則上杭州市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給予不高於年1%的費率優惠、杭州銀行與杭州聯合銀行給予不超過基準利率上浮10%的利率優惠。

3、被認定為“雛鷹計劃”企業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可按照不超過實際貸款額銀行基準利息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可享受貼息的最高貸款金額為2000萬元;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向“雛鷹計劃”企業傾斜,對獲風險投資的“雛鷹計劃”企業,杭州高科技擔保公司可根據其經營狀況提供不超過投資額50%的信用擔保。資助資金由市和區、縣(市)共同承擔。

4、被認定為“青藍計劃”企業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可按照銀行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享受補助的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5、對公益性文化創意專案可按貸款利息全額貼息;對準公益性文化創意專案可按貸款利息的50%100%貼息;對經營性文化創意專案的貼息額一般不超過專案貸款利息額的50%。(浙江同城時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專業的融資服務)

(四)經營場地補貼

新辦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的,三年內由創業園所在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免費經營場地;在創業園外租賃房屋用於創業的,三年內由納稅地區財政給予100平方米以內的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年補貼1元/平方米天,第二、三年補貼0、5元/平方米天。

(五)建園資助

進一步鼓勵在科技智力資源較密集的科技園區、高教園區以及大學生創業企業集中的機構建立大學生創業園。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給予100萬元一次性建園資助,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六)扶優資助

對年稅收100萬元以上、帶動就業100人以上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經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稽核同

意,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的10萬元資助。

(七)工商登記等政策優惠

大學生在創辦企業過程中,憑《杭州市大學生創辦企業證明》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到杭州銀行、杭州聯合銀行指定網點開設銀行賬戶時,免除其工商登記、開辦賬戶等相應費用。大學生創辦企業可依法分期繳納註冊資本;允許符合相關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利用大學生公寓、居民住宅或商住兩用的高層建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為進一步扶優促強,鼓勵大學生創業企業實現集團化運作,凡屬中介服務企業組建集團的,其母公司註冊資本放寬到10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併註冊資本放寬到3000萬元。(浙江同城時代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的工商註冊服務)

(八)稅收扶持

繼續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在稅費優惠方面給予扶持。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有關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大學生創業企業,符合稅法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九)會展補貼

大學生創業企業參加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准)舉辦或組織參加的各類國內外會展,經企業納稅地政府部門認可後,由納稅地區財政按展位費的50%,對單家企業每年最多補貼3萬元,可連續補貼三年。

(十)社會保險費補貼

1、對登記失業後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杭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在營業證照有效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

2、對大學生創業企業錄用當年杭州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

(十一)創業實訓和見習訓練補貼

1、對參加企業實訓、創業培訓、技能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資訊化人才實訓、文化創意人才實訓、商貿服務人才實訓、旅遊業人才培訓等實訓專案的大學生和實訓基地(機構),按規定給予相應的培訓資助。

2、全日制普通高校杭州6個老城區生源畢業學年大學生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大學生,可參加見習訓練。見習訓練期間,見習學員可享受每月不低於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和每人每半年50元的綜合商業保險。見習基地可按規定申請享受按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70%的每人每月見習學員生活補貼、400元/人月標準的專業技術類崗位補貼、150元/人月標準的`非技術類崗位和按1000元/人標準的一次性留用獎勵。

四、主要舉措

(一)加強創業教育和培訓,提升大學生創業素質和能力

1、推進在杭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加強大學生創業必修教育,使在校大學生都能接受基礎創業教育。聯合浙江大學成立杭州市創業培訓師資成長中心,加強大學生創業師資培訓,不斷提高創業培訓師資的能力和水平;依託杭州師範大學,加強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自主開發針對性強、符合杭州創業實際的教材和課程,提升大學生創業能力。

2、深入開展公共服務進校園活動。積極舉辦創業就業政策講座、政策宣傳宣講進校園、創業導師校園行和創業大學生校園宣講等形式多樣的活動,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

3、實施大學生就業創業師友計劃。堅持“良師益友、互動分享、合作共贏”原則,集聚一批導師資源,開發一個線上平臺,組建一支助理隊伍,跟蹤一批配對師友,培育一批先進典型,採取結對、講座、訪談、坐診和線上諮詢等多種方式,通過政府、高校、導師、學生四方聯動,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

4、深入推進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組織培育物件參加國內知名高校和“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程”等高層次進修學習;開發國內外高階創業專家資源,加大與高階智庫合作,購買全方位的管理指導服務,通過教育進修、資金資助、高階成長指導、資源互助等多種形式,對培育物件進行全面系統扶持和跟蹤培養,重點解決培育物件發展過程中的難點和制約問題,推動成長期大學生創業企業做大做強。

5、辦好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設計科學、合理的培訓教學模式,努力把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打造成培育大學生創業人才的品牌基地,全力推進大學生創業企業健康快速成長。

6、加強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訓練。深入實施企業實訓、創業培訓、技能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資訊化人才實訓等實訓專案,引導各實訓責任部門開發以“十大產業”為重點的大學生創業實訓專案。充分發揮市公共實訓基地平臺的作用,為大學生提供免費的技能實訓。加強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和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評估認定和實訓基地動態管理,擴大實訓規模,提高實訓質量。進一步規範和推進大學生見習訓練,擴大見習基地數量,優化見習崗位結構,加強見習訓練監管,進一步完善見習基地考核評估和激勵淘汰機制,推薦、評選一批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大學生見習訓練示範基地。

(二)完善大學生創業平臺建設,加快專案集聚

1、充分發揮大學生創業園的集聚效應。深入推進大學生創業園建設向“一區多園”、“一園多點”跨越。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機制,實施“孵化+創投”模式,建立完善投融資平臺、產學研合作平臺、中介服務平臺,增強大學生創業園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政策法律諮詢、各類扶持資金申請、企業登記註冊、商務、融資等服務功能,進一步建成與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相協調的特色產業園、品牌產業園。開展對大學生創業園的考核評估,提高大學生創業園專業化、資訊化、產業化服務水平,爭取更多的大學生創業園成為省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努力爭創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

2、發揮“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引才育才品牌效應。不斷加強“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辦賽力度,利用“九校聯盟”載體在全國重點高校深入宣傳我市大學生創業就業政策,提升參賽專案質量。通過舉辦專案對接會、後續跟蹤服務等方式,促進參賽專案來杭轉化。

3、實施“創業精英助推工程”。積極引入市場機制,與浙江賽伯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規模為兩億元的“海大基金”,與銀行、擔保公司等一起成立專業工作團隊,重點對我市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成長期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投資、貸款、擔保等扶持服務,幫助成長期大學生創業企業成長為具有優勢和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發揮優秀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反哺作用,會同具有優勢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共同實施“湧泉計劃”,對初創期的大學生企業提供資金支援、行業指導、市場分析和管理支援,幫助初創期大學生創業企業提升經營管理和市場適應能力。

4、推進實施“雛鷹計劃”、“青藍計劃”。鼓勵和引導科技型大學生創業企業按規定積極申報“雛鷹計劃”和享受“雛鷹計劃”企業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高校教師與科研院所專家通過帶技術、帶專利、帶專案、帶團隊等形式在杭創業。

5、推動大學生網路創業。充分發揮我市電子商務、網路創業高速發展的優勢,依託“杭州市網尚創業

園”服務平臺,積極構建“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網上孵化體系。建立健全大學生網路創業認證標準、程式和管理及統計制度,努力將大學生創辦實體經濟的扶持政策延伸到網路創業大學生和大學生網路創業企業,推動更多的大學生實現網路創業。

6、強化大學生創業資訊平臺建設。完善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服務網功能,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創業資助申請、創業專案對接、創業資訊等公共服務。建立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資訊庫,共享大學生創業企業資訊。整合資源,加快杭州大學生創業專案資訊庫建設,使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能更便捷地找到合適的創業專案。加強市、區兩級資訊維護聯動,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更加優質的資訊服務。

(三)健全服務體系,提供優質服務

1、完善創業導師制。進一步擴大市、區兩級創業導師隊伍,對創業導師進行分類管理,優化創業導師結構,使每一個有創業意願、服務需求的大學生都能享受到創業導師幫帶服務。進一步完善創業導師諮詢日活動,落實創業導師幫帶制度。健全創業導師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創業導師的幫帶熱情和工作活力。

2、充分發揮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作用。通過主題講座、招聘服務、暑期實習、見習訓練和專案展示等活動,推進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加強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指導人員的培訓,提升就業創業指導能力。

3、完善創業融資環境。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債權基金、天使基金、“風險池”基金等促進創業的積極作用,定期舉辦大學生創業企業專案服務對接會、投融資洽談會,擴大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渠道,加大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

4、進一步發揮大學生創業聯盟的作用。不斷完善大學生創業聯盟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組織培育、創業沙龍、專案對接、法律事務、融資服務、導師幫帶等服務功能,幫助大學生創業者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工商企業、孵化基地、金融投資機構的溝通聯絡和對接合作。配合組織大學生創業企業參加(參觀)國內外各類會展,擴大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品牌和知名度。同時,支援行業相近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成立行業聯盟,並依託行業聯盟,加強大學生創業企業間的合作交流、資源共享。

5、優化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支援作用,繼續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免費的現場招聘、網上招聘、人事代理、創業諮詢等公共服務。

6、營造良好的大學生創業氛圍。充分發揮我市“國家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全國創業先進城市”的引領作用和輻射效應,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合力推進大學生創業工作的良好氛圍。通過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服務網、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創業指導熱線、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窗、杭州大學生創業聯盟等途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務。加大我市大學生創業政策和成功典型的宣傳力度,通過印發宣傳手冊、媒體傳播、校園宣講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引導,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落實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緩解創業大學生的住房難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站在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和“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驅動力”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形成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市財政局、工商局、科委、教育局、文創辦、金融辦、經信委、建委、旅委、住保房管局、外經貿局、團市委等相關部門“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共同參與、協調配合”的合力。

(二)完善工作機制。堅持大學生創業例會制度,通過區級協調、市級預協調、例會協調三級協調機

制和市、區兩級領導聯絡大學生創業企業制度、大學生創業工作聯絡員制度,加強對加速發展期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資訊對接,及時研究解決大學生創業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三)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在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就業專項資金中確保一定比例用於大學生創業工作各項經費開支,加強對人才、就業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扶持的績效評估機制,切實發揮專項資金的效益。

(四)完善考核機制。各相關部門和6個老城區要高度重視,研究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完善現有的政策體系。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列入各區、縣(市)黨政領導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區、縣(市)要把大學生創業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內容,確保人員、經費和措施落實,全力推進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

六、其他

(一)本計劃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本計劃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能負責解釋。

(三)各區、縣(市)可根據本行動計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實施意見。

附件: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目標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