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與其他稅種一樣是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如果是免稅、減稅車輛的,那麼就可以少繳納一些車輛購置稅,一般是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車輛購置稅減稅減多少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車輛購置稅減稅減多少
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於免稅、減稅範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納稅人將已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或者銷售企業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二、車輛購置稅的特點
車輛購置稅除具有稅收的共同特點外,還有其自身獨立的特點:
1、徵收範圍單一。
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物件,而不是對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財產徵稅,範圍窄,是一種特種財產稅。
2、徵收環節單一。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徵制,它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徵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徵收。
3、稅率單一。
車輛購置稅只確定一個統一比例稅率徵收,稅率具有不隨課稅物件數額變動的特點,計徵簡便、負擔穩定,有利於依法治稅。
4、徵收方法單一。
車輛購置稅根據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實行從價計徵,以價格為計稅標準,課稅與價值直接有關係,價值高者多徵稅,價值低者少徵稅。
5、徵稅具有特定目的。
車輛購置稅具有專門用途,由中央財政根據國家交通建設投資計劃,統籌安排。這種特定目的'的稅收,可以保證國家財政支出的需要,既有利於統籌合理地安排資金,又有利於保證特定事業和建設支出的需要。
6、價外徵收,稅負不發生轉嫁。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含車輛購置稅稅額,車輛購置稅稅額是附加在價格之外的,且納稅人即為負稅人,稅負不發生轉嫁。
三、車輛購置稅的繳納地點
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註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註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