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人才租房補貼申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深圳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期限
《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以及《招、調通知》等引進審批檔案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深圳人才租房補貼發放賬戶
租房補貼預設發放賬戶為金融社保卡的銀行賬戶。在發放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後,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系統將自動獲取申請人金融社保卡賬戶資訊。若申請人未及時辦理及開通金融社保卡的銀行賬戶,下一個撥付週期系統提取到金融社保卡賬號後再進行補貼發放。
深圳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流程
一、首發申請
(一)註冊及申請。申請人登陸“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系統”註冊個人賬戶並提交申請。補貼系統將從各人才引進系統及社保系統提取個人資訊並校驗。
(二)受理。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每季度的首個工作日彙總上一季度申請名單。
(三)稽核。市人力資源部門將申請人員名單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門核查戶籍、租住公租房情況以及享受購房優惠政策情況等資訊。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稽核首發申請,符合條件者列入公示名單;申請未通過稽核且仍在引進一年內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四)公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擬發放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的'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五)發放。公示通過後,租房補貼撥付至申請人金融社保卡的銀行賬戶。因個人資訊不準確導致撥付不成功的,將納入下一個發放週期。
二、異議及問題處理
涉及個人資訊(如姓名、證件號碼等)修改、申訴、複議以及投訴等,申請人需到受理部門提交書面材料。
(一)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系統稽核結果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其租房補貼受理部門提交申訴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經稽核,異議成立的,申請人納入下一季度受理名單,再次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門核查戶籍及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情況等資訊;異議不成立的,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應當說明理由。
1、對戶籍核查結果有異議:提供有效的戶籍證明材料影印件(驗原件);
2、對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結果有異議:提供市、區住建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