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1. 學位論文計劃應在導師的指導下按照培養方案要求制定。
2.開題報告一般安排在第三學期,開題報告在負責培養的學院進行,由導師主持並邀請同行專家參加。
3. 開題報告的'時間、地點須提前三天公佈,歡迎師生參加旁聽。
4. 論文計劃及開題報告書(空白表)由負責培養的學院於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三學期初發放,第四學期初交學院彙總後存檔,以備研究生院審查。
5. 本材料系永久性檔案,請用藍黑、碳素墨水或墨汁等耐久材料書寫。
6. 本表可以下載列印,列印時請使用A4紙正反列印,不得改變表格內容及格式。簽名部分必須由簽名者親筆簽署。
7.有關詳細規定請查閱《河海大學研究生工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