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朱熹“外面入去”的儒學體系

文思屋 人氣:4.67K
  

儒學發展到宋代,出現了兩個新的範疇,一是“氣”,一是“理”。張橫渠和發展了以前的元氣說,創立了一個以“氣”為基本面貌的儒學體系,指明“知太虛即氣,則無無”(《正蒙·太和篇》),宇宙是一個“氣”的宇宙,是“氣”的浮沉、升降而凝聚消散再凝聚再消散的無限迴圈往復的過程[1];仁聖境界是一種以“天下一氣”為基礎的“民胞物與”[2]境界。二程則發展了以往有關“理”的思想資料,創立了一個以“理”為基本面貌的儒學體系,指明天下“無實於理者”,宇宙是一個“天理”流行而眾理紛呈的宇宙;仁聖境界是一種以“天下一理”為基礎的“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的境界。這兩個體系既有相通之處,又有不同之點。但由於它們是兩個獨立的體系,所以其不同並不妨礙其相通。到朱子這裡,便要把這兩個獨立的體系同一起來,這符合儒學發展的要求,也是朱子畢生心血之所在。當然,最終朱子有沒有真的把它們同一起來,卻是出乎朱子預料的。

朱熹“外面入去”的儒學體系

一、理、氣、心

朱子是一個誠明兩進的學者,在幾十年的學術生涯中,創立了一個龐大的體系。由於他學問精進不已,學術活動的時間跨度大,在一些重要問題上難免有許多前後不大一致的說法。陳來先生在《朱熹哲學研究》一書中,對朱子學術的發展程序作了細緻精到的分析,對那些不一致、有發展的地方進行過疏理。這裡我們就不再贅述,而只從總體特徵上分析他的。

朱子在李延平門下,沒能體認到喜怒哀樂未發以前的氣象究竟是什麼,沒有認識到喜怒哀樂未發之中,而延平又著力引導他去理會“分殊”,這就促使朱子走上了一條純思的知性學術道路。朱子繼承和發展了程伊川發揚的《易傳》“一陰一陽之謂道”“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的思想,十分注重“形而上”“形而下”的區別。他認為,“形而上”是本,是體,“形而下”是末,是用;兩者是緊密相聯的,“形而上”就在“形而下”之中;但是又不能把它們混同起來,它們是不相離但又不相雜的,是兩個層次上的東西,一定要在思想意識中把它們分開。朱子把這種純思的分析,用於他的哲學體系,使他的哲學思想呈現出鮮明的絕對二分面貌。

朱子認為,宇宙是一個氣的世界,也是一個理的世界,理與氣密不可分地結在這個世界中。但是,理是形而上的東西,是道,是宇宙萬物之本;氣是形而下的東西,是器,是生成萬物的質料。它們之間有明顯的分際,不能把它們混淆起來。他說:“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其性其形,雖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間分際甚明,不可亂也。……此義理之原,學者不可不審。”(《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8·答黃道夫》)在一般情況下,理與氣是結合在一起的,“有是理,便有是氣”,“但有此氣,則理便在其中”,“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朱子語類·1》)。但是在朱子看來,見理氣為一體,這只是表面現象,再深究下去,則應該看到,理貞定恆一,氣聚散非常,理是體,氣是用,理是本,氣是末,因而理在先氣在後。他說:“理未嘗離氣,然理形而上者,氣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豈得無先後?”,“此本無先後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則須說先有是理”,“理與氣本無先後之可言,但推上去時,卻如理在先,氣在後相似”(同上)。有學生問他,這樣說來,是不是就可斷定先有理後有氣呢?他解釋說:“不肖如此說。而今知得他合下是先有理後有氣耶?後有理先有氣耶?皆不可得而推究。然以意度之,則疑此氣是依傍這理行。及此氣之聚,則理亦在焉。要之也先有理。只不可說是今日有是理,明日卻有是氣。也須有先後。且如山河大地都陷了,畢竟理卻只在這裡。”(同上)因此,朱子認為從本原上說,應該可以斷定“有是理後生是氣”,“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只是先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無人,無物”(同上),“若論本原,即有理然後有氣”(《文集·卷59·答趙致道書》)。從現實的實際事物的角度看,理與氣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是合二為一,結成一物;但從本原上看,在思維和邏輯中,它們則絕對是二種東西,可以離開氣去獨立考察理,決不能把它們相混同。他說:“所謂理與氣,此決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則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大凡看此等處,須認得分明,又兼終始,方是不錯。”(《文集·卷46·答劉叔文》)在認識事物的時候,應當在思想中作“形而上”與“形而下”的區分,朱子指出這是“義理之原”,“不可不審”,這是正確的,揭示了哲學思維的特點。但他認定形而上的理是本,形而下的氣是末,理在氣先,並把這一觀念作為自己思想體系的基石,這便使他走上了一條與傳統儒學相反的學術道路。

“心”在以往的學者那裡,一般都有兩層意義,一是作為人之所以為人的標誌,即人的本性,常常稱之為“本心”、“良心”,有時也稱為“赤子之心”、“惻隱之心”或“仁”等;二是指腔子裡的心,即人的身體器官之一,思維器官。而到朱子這裡,則剔除了其第一層意義,僅僅是指思維器官。因為在朱子看來,人之所以為人的標誌,是性,是理,是所以然,是屬於形而上的東西,它是恆靜的,寂然不動的,是未發。而心則屬於氣,是形而下的,是具體的物體,它是恆動的,變化莫測,是已發。形而下的東西與形而上的東西是有本質區別的,不可能成為本體。所以在朱子的哲學中,“心”就只是思維器官,有時也有“思想”“意識”“動機”之意。這是朱子理氣觀念在人生界的貫徹。他說:“心者,氣之精爽者也”(《語類·5》),“心官至靈,藏往知來”(同上)。心既然是一種氣,那麼它就有昏明清濁之分,有的人的心,稟得清明之氣多;有的人的心,稟得昏濁之氣多。清明多的,就容易成聖;昏濁多的,就容易成愚。他說:“口耳目等,亦有昏明清濁之異。如易牙、師曠、離婁之徒,是其最清者也。心亦猶是而已。夷、惠之徒,便是未免於氣質之拘者。”(《文集·卷56·答朱飛卿》)在他看來,“心”就像一口容器,其中裝著性、理,即裝著人之所以為人者,它就像所有的具體事物一樣,是理與氣的統一體、合成物。所以,朱子說:“心以性為體。心將性做成餡子模樣”(《語類·5》),“性便是心之所有之理,心便是理之所會之地”(同上),“性是理,心是包含該載、敷施發用底”(同上),“心包萬理,萬理具於一心”(同上),“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四書章句集註·孟子集註·卷13》)。“心”雖然具萬理,但與“理”決是兩樣東西,就如同盆與水一樣,不能把盆中之水與盆等同起來。所以他堅決反對“心即理”之說。在他看來,主張“心即理”至少犯了三個錯誤:一是混同了形而上與形而下的區別;二是與佛教“明心見性”劃不清界限,佛教講即心是佛,你說即心是理,那麼佛不就等於理了嗎?三是既然認心即理,那就會導致任心而行,把私慾之心也當成天理。他說:“儒者之學,大要以窮理為先。蓋凡一物有一理,須先明此,然後心之所發,輕重長短,如能準則。若不於此先致其知,但見其所以為心者如此,識其所以為心者此,泛然而無所準則,則其所存所發,亦何自而中於理乎?且如釋氏‘擎臂豎佛’‘運水搬柴’之說,豈不見此心,豈不識此心?卒不可與入堯舜之道者,正為不見天理,而專認此心以為主宰,故不免流於自私耳”(《文集·卷30·答張敬夫》),“說心與理一,而不察乎氣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