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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考點:銀行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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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即將到來的會計從業考試,各位考生是否已經準備好了呢?不用害怕,本站小編這就來為你加油,小編整理了一些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你!

福建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考點:銀行匯票

(一)銀行匯票的概念及適用範圍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單位和個人在異地、同城或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二)絕對記載事項

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三)實際結算金額

1.未填明實際結算金額和多餘金額或者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

2.實際結算金額不得更改,更改實際結算金額的銀行匯票無效。

3.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者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四)提示付款

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

1.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

2.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規定

1.銀行匯票可以用於轉賬,標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提取現金。

2.簽發現金銀行匯票,申請人和收款人必須均為個人。

3.銀行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銀行匯票的付款地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

4.銀行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5.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6.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喪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7.銀行匯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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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技巧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改成機考之後,有很多考生對考試感到恐慌,甚至一到考場就發揮失常,大腦一片空白,考完試一出來,就什麼都想起來了,最後自己懊悔不已。因此,請考生特別注意無紙化考試的應試技巧。

1、計劃好答題時間,保證答題速度考生應根據試題的分量對每道題應占用的時間做出估計,在單選題和判斷題上,不要浪費太多時間,爭取在短時間內作答,這樣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去考慮其他相對較難的題型。

2、按照題目要求答題考生須看清題目要求,不要慌亂作答。考生一定要分清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正確答案的,稱之為多項選擇題,而不定項選擇題則是包含一個或一個以上答案的題目,兩者一定要區分開。

3、按照難易程度答題考生答題時要先挑自己會的、有把握的題答,不會的、或者模稜兩可的題暫時跳過,最後作答,千萬不要在一道題上鑽牛角尖,這樣不僅浪費時間,而且影響心情,導致後面會的題反而沒有時間去做。

4、不要漏答題不要因為題目難就放棄答題,因為放棄就意味著零分,努力一下也許還有得分的'希望,不要忽視這些小分數,因為往往就是這些小分數會決定考試的成敗。因此,前面跳過的題一定要補上。

5、注意對絕對概念詞的敏感度一般情況下,出現絕對概念詞的地方都是陷阱,所以遇見絕對概念詞的時候,考生一定要加倍注意,特別是在判斷題裡面容易出現。在你進行判斷的時候,無論是對、是錯,都要有充足的理由來證明。

6、可根據常識答題有些考生工作任務重,學習時間緊張,在很短的時間裡要把所有課程內容完全“死記硬背”地記住是不可能的,很有可能在這種高壓的情況下就會忘記,這個時候也不要驚慌,根據常識來答題,雖然不會全對,但是也會有希望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