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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拍賣合同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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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拍賣合同有何法律規定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解讀拍賣合同的法律規定

  解讀拍賣合同的法律規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拍賣程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釋義】本條是對拍賣的規定。

1.拍賣的概念

拍賣是拍賣人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拍賣標的出售給最高應價人的買賣方式。拍賣按其性質可分為公法拍賣和私法拍賣。公法拍賣指司法拍賣,私法拍賣指民事拍賣。這兩種拍賣的程式、責任均有不同。司法拍賣指人民法院的拍賣,又稱強制拍賣,是人民法院按照強制執行程式進行的拍賣。私法拍賣是民法上的拍賣,又稱任意拍賣,指公民、法人的拍賣。人民法院委託他人拍賣罰沒物品,亦屬私法拍賣。

私法拍賣又有自行拍賣和委託拍賣之分。公民、法人自己拍賣自己的財產,為自行拍賣。拍賣是買賣的一種方式,公民、法人可以運用這種方式出賣所經營的財產。政府從事民事拍賣,也是自行拍賣。公民、法人、政府和法院委託他人拍賣,為委託拍賣。

私法拍賣實行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合同法中的拍賣,即指私法拍賣,包括拍賣當事人、拍賣標的、拍賣程式、拍賣責任等內容。

2.拍賣標的

拍賣的財產稱拍賣標的,包括拍賣的物品和財產權利。拍賣標的是有體物的,稱拍賣物。禁止流通物不得作為拍賣物。依照法律或者依照國務院規定需經審批才能轉讓的財產,在拍賣前,應當辦理審批手續。

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公安機關儲存的超過招領期限的遺失物品和其它確認為無主物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適合拍賣的,也可以作為拍賣物。

1996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該法已於1997年1月1日施行。拍賣法對於作為拍賣中介人的拍賣企業進行委託拍賣行為作了具體的規定,但未調整公民、法人自己拍賣自己的財產的自行拍賣行為。因此,合同法作出規定,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拍賣程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照這一規定,自行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拍賣程式等,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