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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招聘工作還需要制定監管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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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要求促進高校畢業生公平就業,其中,“國企應公開招聘工作應屆生,公示擬聘人員”廣受關注。人社部就業促進司副司長桂楨表示,人社部正制訂具體措施,擬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招聘管理工作應屆畢業生資訊釋出的範圍、公佈渠道,以及招聘工作工作的流程等內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國企招聘工作還需要制定監管細則

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幾乎每年國務院都會根據當年經濟形勢,做出巨集觀指導。“國企應公開招聘工作應屆生,公示擬聘人員”看上去很新,其實去年就已經著手。2013年的就業指導中,提出“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工作資訊統一公開發布制度”。

任何牽涉公平、正義的重大改革舉動,都是未雨綢繆的,蘿蔔招聘、“爹影重重”及飽受詬病的國企招聘也是如此。其實,已有地方在積極改革國企招聘制度,比如山西在去年建立國企招聘資訊公開發布制度,覆蓋在晉全部國企;而山東省在今年4月份,走得更遠一些:不僅程式更為詳盡,還增添了亮點,如迴避制度。

其實,建立國企招聘資訊公開制度並無很高的技術含量,只關乎改革決心與改革路上是否有巨大的利益阻撓。人社部此時表態制訂具體措施,說明兩點:第一,推行國企公開招聘制度,擬定細則,從畢業生方面開啟突破口,在大環境上是可行的;第二,規範國企招聘,確保公平,切中了要害,響應了人民呼聲。

國企招聘畢業生細則既然已經在“胎動期”,那麼,就應該著眼於這部細則該如何制訂、如何規避將來施行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漏洞。總的來說,國企招聘工作畢業生細則,應該以公平為底色,輔以各種細化的程式要求與嚴厲的問責措施,但也不應該止步於此。

就目前來看,國企招聘,因其國企身份,必然牽涉權力。人們對國企招聘最大的不滿,便是權力從中作梗,或者權力尋租與權力互惠。其實,國企招聘工作和公務員招聘管理工作、事業單位招聘,三者的弊病在本質上並無兩樣。不過,如何監管國企招聘工作,則比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難度更大一些。畢竟,國企是一個經濟部門,擁有更大自主權,也不會用同一張考卷等。

因此,國企招聘工作畢業生不僅應該擬定招聘工作細則,還應在有效監管、如何約束權力上擬定細則作為配套。否則,國企招聘工作畢業生細則出臺,監管卻沒有及時跟上,屆時只不過將國企的“蘿蔔招聘”從地上轉到了地下而已。此外,是否應該進一步擴大細則規範的人員範圍,在程式上讓國企招聘所有人員都有法可依呢?